关于对2023年度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改企业评审结果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8〕37号)和《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晋发〔2024〕11号)的精神,鼓励我省中小微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24〕17号),组织各市开展了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县市初审、专家审核,省直相关厅局核实等工作,完成了项目评审。现对2023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奖励企业和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协调服务处、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协调服务处:0351-5607178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0351-3119533  

附件:2023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拟奖励企业名单.doc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2023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拟奖励企业名单_01(1).png

                        该类型已订阅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 资质认定
    立即评测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立即评测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 市级10万元
    立即评测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