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分级建立股改企业培育库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分级建立股改企业培育库的通知》(晋民营发〔2024〕3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于2024年11月30日前正式行文附企业申报资料一并报送至太原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融资财务科,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tyszxkjcxk@163.com 。      


联 系 人:范晋民  

联系电话:4221073

附件:《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分级建立股改非企业培育库的通知》(晋民营发〔2024〕39号).pdf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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