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24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山西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国家及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晋工信企业字〔2024〕106号)要求,根据《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管理办法》(晋企发〔2023〕35号),由产业集群自愿申请,经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实地核查、省厅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介休市碳素产业集群泽州县铸造产业集群2024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希望通过本次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高质量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中小企业为主体,聚焦主导产业、突出优势特色、建立高效协作网络、完善治理服务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带动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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