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晋企发〔2023〕71号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晋企发〔2023〕49号)要求,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区域内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进行了梳理,对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晋企发〔2023〕36号)认定标准的产业集群,按照自愿的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报了《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

  省小企业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实地抽查和专家评审,通过专家独立打分、集体评议的方式,决定对定襄县法兰锻造等8个产业集群予以认定为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同时将2022年度已认定的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祁县玻璃器皿产业集群)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希望通过本次认定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能够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中小企业为主体,聚焦主导产业、突出优势特色、汇聚资源要素、建立高效协作网络、完善治理服务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附件:

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xls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3年7月25日

微信图片_2023072518062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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