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关于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各科技特派员:

根据《阳泉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阳科发〔2022〕49号)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阳泉市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实绩,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的积极性,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11月选派的市级科技特派员23人。

二、考核主体

考核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实施。

三、考核内容

(一)科技特派员:

1.科技特派员年度工作总结

2.阳泉市科技特派员考核表(附件一)

3.考核评分表(附件二)

4.印证资料目录(附件三)及相关照片

要求: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按时报送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电子版发送至kjjgxk@126.com(附件4的照片只提供电子版,每张照片注明日期地点,按照目录顺序排列),整个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档并按照个人名字命名。

(二)服务对象:根据科技特派员实际工作情况,在《阳泉市科技特派员考核表》上填写评议建议并加盖公章,评价意见在很好、好、一般、不好中选择一项,未选择的按“好”计算。

(三)县区科技部门:根据科技特派员提交的印证资料核实科技特派员评分,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加盖公章,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20%。

(四)市科技局:结合县区考核等次建议,对科技特派员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按照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结果等次。其中85分及以上可评为优秀等次;60分及以上但低于85分可评为合格等次;低于60分或无故不参加考核可评为不合格等次。

(二)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将优先继续选聘阳泉市科技特派员。

(三)考核结果等次为不合格的,下一年度不再选聘。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考核采取资料核查和现场抽查的方式开展。各考核主体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做好考核工作,认真审核考核材料和结果,严格按照考核对象的实际表现确定考核结果。

(二)科技特派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将相关材料于2024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三)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核实科技特派员填报内容,确认分数,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后,于11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科技局产业科。

(四)未按时参加考核的,市科技局将通报所在单位。

(五)2022年选派未达服务次数的科技特派员可按照考核内容补充相关资料,如补齐服务天(次),可恢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电话:0353-6699010 

邮箱:kjjgxk@126.com


附件:

1、阳泉市科技特派员考核表.doc

2、科技特派员考核评分表.doc

3、印证资料目录.doc


阳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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