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2024年忻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

支持对象

重点围绕忻州市产业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推进特色专业镇发展、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中医药强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能源革命、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工作任务,开展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一)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和办公场所,实验室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有较为先进的科研条件和设施,仪器设备原值在500万元以上;近三年研发总投入在500万元以上。市重点实验室应由企业与高校联合建设。第一依托单位固定人员、科研条件、研发成果等应占相关总量的50%以上。第一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建有专门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有高校共建,鼓励优先与省内高校共建;第一依托单位为非企业的,须有企业共建,鼓励优先与市内企业共建; 

(二)从事本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究方向凝练,特色优势明显,符合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研究实力和水平在本领域或本行业处于省内前列; 

(三)围绕研究方向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应的研究团队,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15人,具有一定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具备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四)从事所在方向研究3年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拥有相应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或发表过高水平科技论文; 

(五)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六)依托单位能保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并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提供必要的支持。依托单位为企业的,最近3年研发投入占主营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政策奖励

市科技局对重点实验室给予引导性资金扶持。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忻政办发〔2021〕113号),市重点实验室纳入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专项进行管理。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忻政办发〔2022〕22号)精神,对新建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给予1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连续3年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另奖励5万元。


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所申报项目的具体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2.各归口管理部门对照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加注意见,附“推荐函”上报市科技局; 

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工信和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推荐,属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和单位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推荐;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申报材料

《忻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申报时间

2024-06-24 至 2024-09-30

其他

  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和管理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年度总结报告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差”的,撤销重点实验室资格。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资质认定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市级10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