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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忻州市中试基地项目申报

支持对象

重点围绕忻州市产业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推进特色专业镇发展、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中医药强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能源革命、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工作任务,开展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一)拥有行业内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扩大工程实验必需的专用设备、厂地及配套设施。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的能力,且能够承担同类技术项目中试和工程化产业化配套协作工作;  

(二)以较强的科研实力和开发设计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技术开发机构为技术依托;  

(三)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具有引领推广前景,并且有使技术不断升级和产品不断换代的能力;  

(四)依托单位要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  

(五)基地负责人应该围绕研究领域有较高水平,研究实力和水平在本领域或本行业处于市内前列,发表过高水平科技论文。  

(六)管理体制机制合理、完善,有较强管理水平的领导班子,有较雄厚的专业技术队伍和丰富经验的技术工人队伍;  

(七)符合环境保护政策;  

(八)近三年内未发生严重的质量、安全等问题。  


政策奖励

市科技局对中试基地给予引导性资金扶持。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忻政办发〔2021〕113号),市中试基地纳入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专项进行管理。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忻政办发〔2022〕22号)精神,对新认定市级中试基地给予20万元的奖励资助。 

申报程序

(一)依托单位按申报要求如实编制《市中试基地建设申请书》,并提交相关附件,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并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后,报市科技局; 

(二)市科技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三)市科技局对评审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四)依托单位根据立项建设通知填报《市中试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中试基地名称、依托单位、研究内容必须与申请书中内容一致。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后报市科技局。批准建设后,建设期不超过2年,建设计划任务完成后,由依托单位在建设期满后1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通过后列入市中试基地序列。如有特殊原因2年内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经市科技局批准后最多延长1年,延期后仍未能通过验收的予以撤销。


申报材料

《忻州市中试基地申报书 》

申报时间

2024-06-24 至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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