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临汾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资料(一式七份)一并报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企业申请表,并结合企业运营情况进行审查,出具推荐函(附《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将落实好研发准备金制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政策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创新的重要举措,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二)2023年以来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奖励;存在科研诚信不端行为的企业不予奖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予奖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审核把关,负责核实所属区域企业是否存在以上问题,并结合企业实际运营的最新动态在推荐函中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三)各申报企业应对所填报的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将推荐函(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印证资料纸质件及电子版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崔安宁 卫晓凡

联系电话: 0357-2100985

邮    箱: lf2100985@163.com

附件:

1.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申请表.doc

2.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推荐汇总表.xls

3.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临汾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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