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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省级民营经济重点服务机构库的通知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关于建立省级民营经济重点服务机构库的通知

晋民营发〔2024〕40号


各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各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山西省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聚集优质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能力,省民营经济发展局拟建立省级民营经济重点服务机构库(以下简称省级重点服务机构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建立省级重点服务机构库是提升全省民营经济服务能力,加强对民营经济服务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省级重点服务机构库,征集筛选一批规模实力强,服务业绩好,社会影响力大的优质服务机构,形成“1+N”(“1”指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N”指各类服务机构)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围绕民营企业需求,提供专业化、优质化服务,帮助民营经济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题。

  二、入库主体

  申报主体为省内各类服务机构。具体指为民营经济提供投融资、人才与培训、技术创新与质量、财税、知识产权、数字化、设计研发、检验检测、展览展示、信息化、市场开拓、管理咨询、创业、法律等领域的服务机构。

  每家服务机构只能选择1~3个领域进行申请。

  三、入库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除外)或分支机构,成立运营3年(含)以上,运行机制良好,有明确的专业服务方向。

  2.在山西省内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并有与所提供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设施和场地;

  3.具备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民营经济服务队伍,企业服务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

  4.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企业数量在30家以上,其中人才培训类机构服务企业100家以上;

  5.获得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认定或荣誉的服务机构优先考虑。

  6.信用良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申请入库。

  三、入库渠道

  (一)主管部门推荐。符合入库条件的服务机构填写入库申请表,由当地(县或市)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汇总上报到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二)行业协会、商会自荐。省级行业协会、商会可直接向省民营经济发展局自荐。

  (三)机构自荐。省级金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省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可自荐报名入库。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力,业绩突出的服务机构可直接向省民营经济发展局自荐。

  (四)邀请入库。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可根据需要,专门邀请大型服务机构入库。

  四、支持措施

  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对收到的推荐入库机构的申请材料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入库名单。对入库的重点服务机构给予一下支持:

  1.参加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服务活动,配合开展入企调研、业务培训等业务工作。

  2.入驻山西省民营经济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为民营经济主体提供线上咨询服务,并可发布活动通知等信息;

  3.参加全省优秀服务机构和优秀服务案例评选,提高服务机构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对入库服务机构开展的业务活动,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积极予以支持。

  5.对入库服务机构开展的重大服务活动和服务典型案例,在各级民营经济局官网、公众号、服务平台等大力宣传。

五、动态管理

  重点服务机构库每两年评选一次,择优入库,“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在库服务机构发生名称、法人、地址等重要信息变化的,要及时向各级民营经济发展主管部门报告变动情况。

  服务机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从服务机构库中移除,并在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官网和公众号进行公布:

  1.发生经营、环保、纳税、诚信等重大事故和重大违法行为,或发生重大失信行为,或停业注销,或不积极履行入库义务。

  2.被发现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

  3.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登记或变更登记的;

  4.一年内多次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核查属实的。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推动民营经济服务机构发展是完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等申报,扩大服务资源的供给量,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服务支撑。

  (二)分级建库。此次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报送的重点服务机构名单,自动成为本级重点服务机构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当地重点服务机构的联系,强化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引导服务机构之间开展合作交流对接,促进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当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请各市级民营企业主管部门于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sxmyj604@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协调服务处  李  振   0351-5607172

附件:重点服务机构申请材料.wps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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