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高新区卫健与文体管理中心、市文化馆 (阳泉美术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挖掘我市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市级名录体系建设,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相关要求,将开展我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凡列入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符合下列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 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三) 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和创造力,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 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原则上已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同类别项目,不建议申报。原则上各县(区)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当地已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总数的12%。对于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和对全市发展战略具有引领性作用的项目可适当增加申报数量。
    二、推荐申报材料 

 (一)申报报告: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高新区卫健与文体管理中心应对各地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格式见附件1)
    (二)推荐申报书:包括基本内容、分布区域、历史渊源、所在区域及其地理环境、主要传承人传承群体、主要特征、重要价值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辅助资料:包括代表性图片、录像、补充信息等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三、推荐申报程序

(一) 各地申报

各相关单位要依照申报要求,严格遴选并确定拟申报推荐项目,制作申报材料。
    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存储至U盘),于2024年10月25日前报送至市文化馆(阳泉美术院)非遗保护工作部。纸质材料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三份。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审核评选

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推荐申报资料开展审核,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的,退回限期修改补充。未按期完成修改的,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县(区)推荐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拟定名单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核。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以对历史和事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的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遴选推荐申报项目。

 (二) 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推荐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申报资料报送。

 (四)推荐申报期间,各相关单位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五)强化纪律意识,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申报、评选和公示等程序,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确保推荐申报工作合法合规。

联 系 人:许恒瑞   赵宬希

电    话:0353-2293053  0353-6660311

联系地址:阳泉市文化馆(阳泉美术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阳泉市桃南东街110号)

电子邮箱:yqqyfy@163.com


附件:

1、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xlsx

2、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docx

3、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docx

  

阳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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