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项目评审、成果评价等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科技服务能力,强化科技赋能。长治市科学技术局决定建立科技专家库,并面向全社会开展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征集范围

征集科技专家范围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专业协会及社团组织等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1、科技项目与成果评价类专家:指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光电一体化、现代煤化工、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高技术服务等领域,从事技术研究、工程研究、工艺研究的技术专家;

2、科技管理与公共服务类专家:指从事科技开发与管理、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科技创新创业与服务、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等方面的专家;

3、财务评价类专家:指了解科技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法律法规,熟悉企业财务运作,负责对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分析等工作。

(二)职称条件

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国家、省科技奖励获得者;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入选专家库的专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相关领域的咨询、评审等工作;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年龄不限)。

4、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二、专家征集程序

(一)单位推荐。按专家入库要求,推荐单位填写《长治市科技专家信息表》,盖章后提交至市科技局办公楼二楼    214室(或以PDF格式发至电子邮箱)。

(二)入库。长治市科技局将单位推荐的专家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录入专家库。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入库专家需填写《长治市科技专家信息表》,并由主管单位填报《长治市科技专家汇总表》。以上材料需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办公楼二楼214室(或以PDF格式发至电子邮箱)。

(二)单位和个人务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专家入库资格,并将记入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联系人:杨志强  联系电话:0355-2022941

李治俞   联系电话:0355-2022332

电子邮箱:czskjcxfzyjy@163.com


附件1:长治市科技专家信息表.doc

附件2:长治市科技专家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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