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对部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准予延续备案或终止备案的通告

根据《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关于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开展二次评估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504号)等文件精神,省、市人社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评估被列为“限期启动认定工作”和2021年以后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进行了评估、核查。现将结果公开发布如下:

经省、市评估、核查,准予43家评价机构延续备案,备案期限2025年至2028年。

二、对评估中被列入“限期启动认定工作”仍未开展认定和2021年以后备案连续两年未开展认定及经评估无法继续开展认定工作的,共计109家评价机构,确定终止备案,并报请人社部移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


附件.zip:1、准予延续备案评价机构名单(43家)

      2、终止备案评价机构名单(109家)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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