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8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2〕95号),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强省战略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服务资源型经济转型为着力点,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积极对接国际先进技术、规则、标准,完善质量治理,健全质量政策,提高全民质量素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推动质量、标准、品牌深度融合,构建经济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大力度保障优质产品、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打造能源、制造、服务、文旅康养、农业五大产业质量发展新优势,全方位建设质量强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提供质量支撑。
到2025年,质量供给与需求更加适配,农产品食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消费品优质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工业品质量稳步向中高端迈进,建筑品质和使用功能不断提高;生产性服务加快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全面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显著提升,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加快提高产业质量竞争力
(一)打造产业质量发展新优势
加快构建质量、标准、品牌深度融合质量竞争力充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能源供给质量,实施煤炭绿色开采、分质分级梯级利用等工程,积极发展风电、光伏、氢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应用,提升材料供应、部件配套、产品制造、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协同发展质量,提高制造业全流程质量管控智能化水平。推行优质服务承诺、认证、标识制度,加快服务业数字化改造,拓展服务业数字化场景应用。开展服务质量共性技术联合开发与推广,推行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加强服务质量监测评价能力建设。推动景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便捷旅游交通网络,打通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旅游大通道,提高康养产业供给能力,重点培育避暑康养、温泉康养、森林康养、乡村休闲康养、中医药康养等特色康养产品。大力实施“特”“优”战略,积极开展“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加快畜牧业、果园、设施农业、杂粮、中药材等全程生产机械化示范点建设,构建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有机旱作农业技术体系,建立完善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培育和打造一批区域企业和产品品牌集群。(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强产业转型质量新驱动
协同推进产业转型和数字转型紧密结合,实现量与质的同步提升,推动产业质量全流程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赋予产业转型质量动力。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提高能源原材料产业精深加工能力,鼓励开展再生铝镁业务,推动法兰、玛钢、玻璃器皿、日用陶瓷等产业强龙头、拓市场、塑品牌。打造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钢铁、焦化、化工等行业工艺装备升级改造。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做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千亿产业,做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现代医药和大健康、合成生物、现代煤化工等百亿产业,加快量子产业、人工智能、绿色低碳、高速飞车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大力培育电子信息制造、信创、大数据、软件等数字产业,做强智能终端、信创整机、碳化硅等优势产品。(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产业质量发展新基础
聚焦产业转型基础质量短板,分行业实施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工程,加强重点领域产业基础质量攻关,实现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加强基础共性技术研究,开展先进成形、切削加工等关键制造工艺技术重点攻关,重点推动轴承、齿轮、液气密件、链传动及连结件、弹簧及紧固件、模具、传感器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稳定性,延长使用寿命。围绕钢铁、有色、传统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新材料、信创等新兴产业、量子、碳基芯片、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领域,加快布局一批关键技术研发、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围绕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开展技术标准研制,实现标准创新和产业应用有效对接。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质量,推动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平台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有效增强产品质量支撑力
(四)强化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升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按照“提质扩面,查缺补漏”原则,完善产业发展急需标准,加快标准推广应用。推动食品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加快构建全程覆盖、运行高效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加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药品检验检测和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聚焦新药开发和工艺优化,强化质量控制和临床评价。严格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速推进化学原料药、中药技术研发和质量标准升级,提升仿制药与原研药、专利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加强食品药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现重点类别产品全过程可追溯。(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
不断优化消费品供给种类,促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培育品质生活消费新模式。加快消费品迭代创新,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推动基于材料选配、工艺美学、用户体验的产品质量变革。加强产品前瞻性功能研发,扩大优质新型消费品供给,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围绕特殊人群消费品发展需求,加大人体工效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力度,不断增强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用品适用性。围绕线上消费、智能消费、绿色消费、体验式消费、健康消费、高端消费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不断增加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供给。主动适应高品质生活的消费升级需求,完善品质消费设施,促进智慧消费,优化品质消费环境。加快发展假日经济、周末经济、城郊经济、小店经济,拓宽居民消费渠道。以质量品牌为重点,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构建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覆盖全省的重要消费品质量追溯体系。(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
发挥工业设计对工业品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大力发展优质制造,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提升重大技术装备制造能力和质量水平,打造客运电力机车、快速掘进煤机成套装备、全地面大型特种起重机等拳头产品。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面向汽车、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加速智能制造装备和系统推广应用,提高融合发展能力。突破高精度伺服驱动系统、高分辨率视觉传感器等基础零部件和装置,加快计算机辅助制造、电子设计自动化、制造执行系统及集成开发环境等基础软件国产化应用。在工具、量具、模具、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基础类装备和重点通用类装备等领域,逐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分级制度。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可制造性设计等质量工程技术,提高产品可靠性、安全性等关键质量特性水平。在特钢材料、铝镁精深加工、通用航空、节能环保、现代煤化工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工艺优化和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攻关,加快发展多元化特殊钢、先进有色金属等特种金属新材料生产及精深加工,全面提升轨道交通用镁合金型材等产品的开发与应用能力,加快发展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产品。聚焦航空器制造、航电系统研发制造及飞机拆解维修等领域,打造空中巡逻无人机、轻型航空发动机等产品。以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及资源循环利用为目标,重点打造循环流化床锅炉等产品。聚力发展现代煤化工及焦化产品,形成多元化、高级化的现代煤化工产品体系。(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稳步提升工程质量保障力
(七)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绿色化
完善工程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工程质量保障的标准化措施。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制度,推动先进标准转化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建筑性能指标,合理确定节能、无障碍、适老化等建筑性能指标。构建依法治废、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制度体系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计、处置及再生利用标准体系,探索资源化利用相关产品准入及保障机制,建立建筑垃圾全生命期监管、监控平台,加快建筑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进程。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鼓励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省市场监管局、省住建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1+1+N”责任体系,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突出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制度,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推动《山西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落实。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评估。强化主要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检测管理,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加强对混凝土生产质量的监督检查,推动预拌混凝土生产规范化,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危大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从业人员不经安全培训上岗作业、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等行为。(省市场监管局、省住建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充分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力
(九)推进生产服务专业化高端化
加快5G基站、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山西软件园、清控创新基地、太原中北软件园等软件产业集聚区率先发展,推进重点软件产业研发能力建设,鼓励本土企业参与 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评估认证。发展科技服务业新业态,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统筹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健康发展,推动标准化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加快完善货物运输、物流园区等物流标准规范制定,完善包装、托盘、周转箱、货品编码、物流信息交互等标准,提升物流全链条标准化水平,完善京津冀晋鲁豫地区间物流集疏运和多式联运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乡村e镇,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推动电子商务体系与快递物流体系高效贯通发展。提升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等会展活动规模品质,重点培育2-3个国家级展会,将太原打造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会展城市。支持太原、长治、大同等地建设通航应急救援基地,在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开展低空旅游,加快发展通航运营服务。聚焦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大力发展耕种防收生产托管、农技农机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依托“南果中粮北肉东药材西干果”五大平台,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增强对现代农业的全产业链支撑作用。以产业转型和数字转型为契机,促进生产服务业各门类协同融合发展。(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交通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化多样化
开展“品鉴山西美食、晋享山西味道”餐饮品牌推广活动,打造“三晋文化系”菜肴,以智慧餐饮、中央厨房等模式开展连锁经营,提高质量安全和服务品质。优化商贸服务结构,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商贸服务体系重构、功能提升。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促进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推动家政服务市场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发展,全面提升供给规模和服务质量。强化“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宣传推广,打造全国重要康养目的地、京津冀养生养老“后花园”和周边省市异地养生避暑聚集地。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引导网约出租车、定制公交等个性化出行服务规范发展。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培育山西文体市场品牌。完善服务标准规范,实行顾客满意度评价、优质服务标识和管理等制度,加强生活服务质量监管,全面提升服务可及性、便利性,保障人民群众享有高品质生活。推进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提升工程,开展规范快递市场服务专项治理行动,提升快递“最后一公里”服务能力和水平。(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交通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公平优质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健全妇幼保健和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以扶老、助残、爱幼、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强化科技标准支撑和物资质量保障。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保障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激活质量变革创新力
(十二)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责任,健全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构筑“质量第一”的文化理念,推动企业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公开质量承诺,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引导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向“专精特新”发展,形成一批“小巨人”“单项冠军”“配套专家”,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和市场服务能力。强化优势企业、省百强民企、“链主企业”头部引领,促进链式发展,带动中小企业制定联盟标准,增强全产业链质量竞争力。(省市场监管局、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小企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
加大质量导向的技术创新投入,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产品研制生产过程中的创新应用,设计和开发原创性新产品,形成质量引领型设计与优质制造能力。加快功能设计、模块化设计、外观设计、人体功效设计等工业设计技术研发与组合应用,强化功能扩展性、耐久性、舒适性等质量特性,促进品种开发和品质升级。推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等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链条改造,鼓励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共享化生产等新模式,推动顾客需求捕捉、统计过程控制、可靠性设计优化等质量工程技术方法创新应用。积极开展绿色环保技术创新,大力发展绿色生产制造模式。(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工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
强化计量基础支撑,围绕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推进建立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逐步形成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计量检测服务能力。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健全地方标准体系,优化地方标准制修订流程,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不断提升标准供给质量和效率。推进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建设工作。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整合质量基础设施资源,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围绕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进行质量问诊、开展技术帮扶、提供综合服务。开展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等技术服务,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更好服务市场需求。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丰富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方式和途径,推动质量基础设施创新发展。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构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格局,创新完善质量监管方式,坚持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完善质量品牌培育发展机制
做优做强品牌提升服务体系,强化品牌服务平台建设,支撑品牌创建、运营及管理。完善品牌保护制度,支持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和维权,切实维护山西品牌良好形象。引导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战略,推动企业产品向价值链高端跃升,加快培育更多享誉全球的知名山西品牌。推动在碳基新材料、高端特种钢材料、煤机装备、氢能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装备、信创应用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有品牌。壮大一批以清香型白酒、陈醋为代表的消费品品牌,叫响山西精品、山西老陈醋、山西高粱、山西小米、山西主食糕点、大同好粮、晋南小麦等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办好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博览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等活动。持续推进建筑工程创优活动,鼓励企业争创国家和省级工程类奖项。打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聚力推介“华夏古文明,山西好风光”文旅金字招牌。将特色产业镇建设与实施“山西精品”公用品牌有效衔接,打造形成一批特色专业镇,构建“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品牌矩阵。(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丰富质量人才培育体系
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推进质量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建立质量人才培训与实践基地,推进高素质质量管理人才培养。发挥各级工会和团组织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大赛、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改进提升等活动,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强化质量管理实践的职称评审导向,引导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申报质量专业技术职称。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质量发展培训,建立健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培训体系,构建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质量人才评价标准机制。提高企业对质量工具、技术和技能的运用能力,打造重视质量、崇尚品牌、追求卓越的企业家队伍,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建设质量强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结合实际科学配置公共资源,促进产业、贸易、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等政策与质量提升行动相关政策协同,实施若干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省标准化和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大政策支持
各地要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经费列入预算,鼓励企业加大对质量提升的资金投入,完善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健全山西省质量奖励制度,大力支持质量奖励、品牌战略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鼓励企业实施面向质量升级的技术改造,健全覆盖质量、标准、品牌、专利、环境权益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强化对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金融服务供给,加大对能源转型质量提升的金融支持力度。企业质量提升活动中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更好实现政府采购优质优价,加大对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采购支持力度。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兑现和消费争议解决,鼓励企业积极投保平行进口车“三包”责任相关保险、工程质量保险。(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山西银保监局、省住建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开展督导评估
加强质量提升行动督导工作,形成有效的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机制。各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奖励、示范激励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实施评估机制,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省标准化和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2023-2025年)专项工程(行动)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