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直补快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黎城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直补快办”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897号)要求,加快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转变,现就推进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加快落实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策内容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计算补贴的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补贴期限: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1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二)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小微企业年度内新吸纳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吸纳100人以下的,按每吸纳1人1000元给予补贴;新吸纳100人(含)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1500元给予补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型企业,参照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政策实施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

二、申请资料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及《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明细账单、工资银行卡流水单、社保缴费证明等,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下同)、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等资料。

(二)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员工花名册、新吸纳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及《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就业证明材料、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一)企业自录用劳动者之日起三十内,到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

(二)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实行“先缴后补”。由单位在缴纳社保费的月或季度终了后,填写《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附件2),按企业工商注册地向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医疗保障部门要配合对企业缴纳医疗保险费情况的核查,其他社保缴纳情况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

(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可按月或按季申领。中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新吸纳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填写《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员工花名册》(附件4),按企业工商注册地向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

(四)市本级企业持两项补贴申请所需材料向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各级人社部门可综合采取书面审查、信息系统数据对比、部门联查、实地核查、电话抽查、委托专业机构审查等手段,对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审核和复核。审核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需包括政策依据、申请单位或信息个人、涉及金额等。

四、推行“直补快办”

待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开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保补贴“直补快办”模块后,人社部门要积极引导用人单位进行线上申领,为用人单位提供补贴申领、资料上传、受理进度查询等服务。同时依托该模块按月提取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做好与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医保缴费等信息比对,筛选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通过上门宣传、12333政务服务平台、电话联系等,主动向其推动政策,告知政策内容、申请流程、经办渠道等。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对通过数据对比筛查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可不再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单位缴纳社保的基本账户。

五、强化政策落实

人社部门要优化流程,坚持“随时申报、即时受理、及时审核”原则,不简单以季度、年度为频次集中受理审核。用人单位初次申请补贴后,政策享受期内,如相关情况和材料未发生变化,不得要求重复提供证明材料。要加快补贴资金发放进度,对主动申请或筛查确定的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最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补贴发放流程。

六、确保资金安全

要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监管有关要求,强化风险防控,严防内外勾结、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行为,杜绝冒领、骗取、套取补贴等问题。要加强内控管理,健全决策、检查、监督各环节相衔接相制约的内控机制,杜绝一人通办。要严格流程控制,细化经办规程,定期复核、抽检,确保资金安全。要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追查问责,依法打击和震慑各类虚报冒领行为。

附件: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docx

2.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docx  

3.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docx     

4.企业新吸纳员工花名册.docx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教育局

长治市财政局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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