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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申报

支持对象

围绕构建“1+5”现代产业体系,聚焦煤炭、钢铁、铸造、煤化工、建材、光机电、煤层气、文旅康养、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等领域,开展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申报条件

(1)符合《晋城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

① 市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应在晋城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协同攻关和技术转移转化能力。

② 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力、影响力、号召力。科研团队拥有5名以上具有较强创新服务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专职研究人员。科研团队半数以上人员要保证每年在晋城工作时间超过半年。

③ 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等基础条件。本研究领域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的“中心(本部)”和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④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尤其要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产业政策,不存在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严重环境问题或违法失信情况。

(2)无不良信息记录。


政策奖励

资质荣誉

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申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申报,市直单位直接报市科技局;县(市、区)单位由当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科技局。



申报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填写《晋城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人才团队签订的共建技术创新中心合作协议复印件;

 4.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二)参考材料

1.近3年技术创新中心承担的国家、省部、市科技计划项目证明材料;

2.近3年技术创新中心获国家、省部、市级奖励证明材料;

3.近3年技术创新中心重要学术专著、论文、发明专利、标准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市级以上创新平台批复件复印件、主要管理制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建设经费预算表(企业提供)。


申报时间

2023-04-07 至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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