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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支持对象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申报条件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政策奖励

优秀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一)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渠道,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二)投融资对接。向政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三)落地入驻园区。组织赴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产业基地参与产业对接,定制“空间+金融+政策”组合式政策包,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四)“创客中国”全国500强、50强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政策,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申报程序

(一)举办区域赛(35场)

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举办,项目来源于所辖区域内参赛者报名。区域赛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举办单位自行确定。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围绕大赛主旨,精心组织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大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

(二)举办专题赛(共13场)

在大赛秘书处指导下,秘书处办公室会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联合举办,围绕在全国具有规模优势和影响力的地方主导产业,发掘、培育并持续服务一批产业领域内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型企业,加速整合相关资源,激发产业活力,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助力打造一批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专题赛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举办单位自行确定,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业务司局加强沟通。

(三)举办境外区域赛(共1场)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会主办,聚焦搭建中外创新资源对接桥梁,促进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创业者、投资机构共同合作,推动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境外区域赛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举办单位自行确定,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合作司加强沟通,向第八届“创客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决赛)推荐参赛项目。

(四)项目推荐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向组委会推荐区域赛12名(企业组前7名、创客组前5名);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向组委会推荐各专题赛8名(企业组前5名、创客组前3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向组委会推荐境外区域赛(决赛)获奖项目前12名(企业组前7名、创客组前5名),经组委会秘书处审定后,进入全国500强备选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高校可向组委会推荐本校创新创业类赛事获奖项目前5名(注明企业组或创客组)。经组委会秘书处审定后,进入全国500强备选名单。

全国500强备选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3日。所推荐项目须为推荐截止日期前经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决赛选拔胜出,且已导入大赛官网项目库。

(五)全国500强和50强专家评审

由大赛秘书处组织,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选拔抽取,在各举办单位推荐项目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从全国500强备选名单中产生全国500强(企业组300强和创客组200强)和50强(企业组35强和创客组15强)。经组委会同意后,全国500强和全国50强项目名单分别于大赛总决赛之前公示,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

(六)举办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经全国50强项目现场演示和答辩、评委当场亮分、现场公证,按得分高低产生获奖项目,并颁奖。全国总决赛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全国总决赛设置企业组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胜奖16名,创客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胜奖8名。


申报材料

《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

申报时间

2023-07-12 至 2023-08-30

其他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或区域赛、境外区域赛官网注册报名参赛,以上两种报名途径选择一种报名即可,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参赛者同一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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