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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2024年度市政府支持科技创新若干奖励政策落实

支持对象

1、2023年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

2、2023年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3、承担省级重点研发项目。


申报条件

对2023年认定至今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不予推荐;2023年认定至今被列入“信用忻州”失信名单的单位不予推荐;2023年认定以来在审计、巡察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单位不予推荐;目前生产经营状况不正常的单位不予推荐。     

政策奖励

1、2023年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给予10万元/个建设经费。     

2、2023年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10万元/个。     

3、承担省级重点研发项目按省拨经费的5%配套奖励。 

申报程序

1、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填写对应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两份报送至各县(市、区)工信和科技局等组织推荐部门。     

2、各组织推荐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11月26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各相关业务科室。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要求的单位按要求准备对应以下申报材料:    

(一)奖励资金申请表;  

(二)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 

申报时间

2024-11-20 至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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