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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补助资金申报

支持对象

我市2021年以来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研发平台。


申报条件

晋城市2021年以来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研发平台。


政策奖励

根据《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晋市政办〔2022〕5号)第52条,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市级分别给予一次性 100 万元、50 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所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同时提交电子版。

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开展实地核查后,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合作科,电子版发至邮箱。


申报材料

1、晋城市新获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补助申报表(附件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与科技部或省科技厅签订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4、国家、省科技部门立项相关文件复印件;

5、《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申报时间

2024-03-13 至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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