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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智能机器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聚集成果转化服务资源,加快推动我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建设。根据《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5〕4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联合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上海市中小企业上市促进中心)共同主办第十届“创客中国”智能机器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智能机器人专题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第十届“创客中国”智能机器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创新驱动、智能进化、场景赋能、生态协同”为宗旨,致力于推动机器人行业的技术突破与应用拓展。大赛旨在激发创新潜力,集聚机器人行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机器人行业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我国机器人高质量发展,推动机器人行业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现“以赛促创新活力、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融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的目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建设,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上海市中小企业上市促进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器人分会、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机器人产业园、上海人形机器人创新孵化器、上海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

产融服务合作单位: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三、赛事安排

智能机器人专题赛分为项目报名、初赛、半决赛、决赛及颁奖活动五个阶段。各阶段赛事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或线下等方式举办。

大赛同期发布机器人市场应用需求,依托赛事进行需求匹配,匹配成功团队在比赛环节中加分。

(一)项目报名

各相关部门推荐与社会化报名相结合,征集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项目报名参赛。参赛者登录大赛官网(https://www.cnmaker.org.cn)统一注册报名,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由大赛组委会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大赛参赛资格的项目均可进入初赛。如有刻意隐瞒或资料造假现象,取消报名团队参赛资格。报名截止日期为 2025年7月10日。

(二)初赛

由行业专家组成大赛初赛评审团,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参赛项目进行线下集中评审。评选出各组前64个项目进入半决赛,并邀请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如有弃权,将由下一位次的团队递补晋级。

(三)半决赛

由行业专家组成半决赛评审团,对项目进行评审。半决赛以线下路演方式进行,综合各组评委的综合成绩,共48个项目进入决赛,并邀请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如有弃权,将由下一位次的团队递补晋级。

(四)决赛及颁奖活动

现场决赛以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组织行业领域权威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分,共评选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1名;并邀请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

现场决赛获奖优质项目将有机会推荐参与“创客中国”全国企业组500强、创业组300强评选。

四、参赛项目报名领域

智能机器人专题赛聚焦机器人全产业链先进技术创新、实践应用,重点面向但不限于:人形机器人、机器人本体、核心零部件、机器人+应用、具身智能方向、数据集、大模型、机器人或相关领域的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应用领域、前沿核心技术,具有高成长性、高推广性。

五、参赛要求及条件

大赛面向全国中小企业、创客团队、科研院校等招募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项目,符合上述参赛报名领域的项目按照企业组和创业组分组并通过登录大赛官网(https://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参赛,具体条件如下: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创业组参赛条件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1)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2)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三)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近三年入围全国企业组500强或创客组100强的项目不得参赛。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六、奖励设置

(一)奖金奖励。企业组和创业组分别设置奖项;届时将在大赛颁奖活动上为获奖项目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推介展示。对优秀参赛项目在比赛现场进行展示宣传。与新闻媒体合作对获奖项目进行宣传报道。为帮助企业完善品牌建设,本次大赛将征集参赛项目故事,印发赛事手册、制作媒体传播素材等,提升对参赛项目的认知。并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渠道对参赛项目、成果转化服务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三)投融资对接。比赛期间,邀请各类投融资机构深度参与赛事活动,向各类投资机构、银行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投融资服务。

(四)孵化落地。优秀参赛项目将优先提供相应园区落地服务,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助力优质企业培育,服务优质参赛企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企业实际落地需求。

(五)“专精特新”培育认定支持。进入“创客中国”全国企业组500强和50强名单的企业,可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时,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给予支持政策。

七、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010-68200397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上海市中小企业上市促进中心) 021-64225339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010-85153208

报名技术支持 010-86229586转6202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上海市中小企业上市促进中心)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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