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山西省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申报

支持对象

(一)示范类型

1.零碳矿山:支持大型先进产能煤矿创建零碳矿山。

2.零碳开发区:支持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整体或以其产业组团的形式创建零碳开发区。

3.深度降碳示范工程:支持煤电、钢铁、有色、焦化、煤化工和建材等传统高碳行业重点企业创建深度降碳示范工程。

(二)申报主体

零碳矿山示范的申报主体是获得采矿许可的煤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矿,由该企业自主申报;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煤矿由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主管单位作为申报主体

零碳开发区示范的申报主体是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管理机构。

深度降碳示范工程的申报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传统高碳行业重点企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III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2.碳排放核算边界清晰,有明确的核算数据来源。

3.设立碳排放管理机构,有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

4.制定示范创建方案,建立示范创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基本申报条件

以 2022 年为基准,申报主体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零碳矿山

属于大型煤矿;

属于先进产能煤矿;

有智能化采掘工作面;

有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

2.零碳开发区

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通信、供热、燃气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比较完善;

有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有绿色建筑或绿色交通设施;

有省或市级重点项目支撑。

3.深度降碳示范工程

企业现有主要单位产品能耗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行业能效标杆水平;

有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


政策奖励

(一) 强化资金支持

省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省级基本建设资金支持零碳( 近零碳)产业示范区建设,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方面支持。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专项项目予以支持。鼓励省级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示范区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强化金融赋能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重点项目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可持续挂钩贷款、碳排放配额质押贷款、转型贷款等转型金融产品,为创建主体提供低成本、长期限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发行可持续挂钩债券、碳中和债券等。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零碳(近零碳)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支持零碳 (近零碳)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零碳转型。

(三)提升创新能力

各级各部门支持创建主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中小企业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联合攻关,引导其以全职和柔性相结合的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青年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按照相关人才政策给予支持。鼓励创建主体联合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制定零碳矿山、零碳开发区和深度降碳示范工程建设标准,对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经费补助。

(四) 倾斜要素配置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零碳 (近零碳)产业示范区创建主体相关项目土地、用水、用能等要素保障力度,将其重点建设项目优先列入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审批绿色通道。引导开发区加大对零碳产业头部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对开发区内重点建设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 70%执行,但不应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


申报程序

(一)申报及初审

自主申报: 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组织辖区内基础条件好、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开发区开展自主申报工作,并逐级上报。各申报主体按照本指南要求填报《山西省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创建申报表》和承诺函,分别编制零碳矿山、零碳开发区或深度降碳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省属企业及下属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至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初审:市发展改革委对申报主体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创建工作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上报至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推荐上报总名额不超过4个、每类不超过2个;上报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将其WORD版、PDF扫描版文档,发至SXSTDF@126.COM。上述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

(二)评审遴选

现场考察。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专家对各市推荐上报的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申报主体进行现场考察。零碳矿山、零碳开发区示范的考察重点是其现有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基础能力、二氧化碳净零排放目标实现路径及其支撑条件等:深度降碳工程示范的考察重点是企业现有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基础能力能耗强度与碳排放强度,拟实施示范工程的技术创新性和降碳指标的先进性等。

答辩评审。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申报答辩评审申报主体以多媒体方式现场汇报,与会专家对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创建主体工作基础、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等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有效性,以及核算方法、印证材料的正确性、适用性。

示范遴选。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第三方评审结果,综合遴选一批申报意愿强、基础条件优、示范效应好的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建设试点,并向社会公布试点名单。


申报材料

《山西省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建申报表》《关于切实做好零碳(近)产业区建工作的承诺函》《山西省XX零碳矿山创建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山西省XX零碳开发区建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山西省XX 深度降碳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申报时间

2023-07-18 至 2023-08-10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资质认定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市级10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