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根据《阳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阳科发〔2021〕38号),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及要求

(一)重点研发计划

1.支持方向:本次发布支持方向21个(详见附件1),包括智能制造、材料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农业领域技术研究与示范。各方向原则上立项支持1项,若申报项目技术路线明显不同,考核指标均能满足要求,研究前景暂时无法预测的,经专家评审论证同意,可实行“赛马制”同时立项支持。

2.支持强度: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3.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合理、可行。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必要的研发条件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

(2)企业需有配套资金保障和良好的信誉,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配套资金(包括申请单位自有资金、社会渠道资金等,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不得列为配套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1;企业须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等相关材料。项目立项后,引导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3)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4)参与计划项目编制或论证的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所编制或论证的计划项目。

(5)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承担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6)项目申请单位应提前准备10分钟PPT汇报材料,以备进一步评审需要。进入答辩环节项目,届时会电话通知,不再预留准备PPT的时间。

(二)基础研究计划

1.支持方向:基础研究计划包括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本次申报不预设研究方向,申请人须围绕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需要,聚焦产业链、专业镇、数智新城、乡村振兴、医药健康等全市重点工作开展研究。

2.支持强度: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

3.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符合科研诚信要求。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基础研究选题定位,克服“四唯”倾向,研究导向应瞄准产出更高水准、更有价值的标志性成果。

(2)项目申请人应为所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仅限1人),且须通过项目申请单位提出申报申请。项目申请人应为项目申请单位全职科研人员,并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符合本通知所列相关要求。

(3)项目申请单位只能通过一个组织单位进行申报,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项目组成员与项目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其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项目申请单位应承担项目主要工作,并与合作研究单位在项目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研究内容分工、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做到责权利清晰。

(4)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内限申报1项科技计划项目(不含平台类、奖补类),若申报的项目未能立项时,方可再次申报。项目申请人在基础研究计划内作为负责人有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本计划。

(5)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团队和技术装备等条件,以及相对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含)或硕士(含)以上学历,并有三年以上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小于60岁。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项目所采用的技术须是近年来形成的科研成果,先进适用,成熟可靠,无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等利益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上年度未受过行政处罚。

4.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信誉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保污染等恶劣影响事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请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5.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单位进行申报,已获得其他财政支持的项目、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有逾期未验收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项目申请人要提高科技安全意识,提升维护科技安全能力。项目申请书中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有涉密内容。凡涉及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研究,应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涉及人的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实验动物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项目申请单位和组织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审查监督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相关附件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和有关资信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高等院校或特殊类型单位除外);前期相关研发证明、项目申请单位既往业绩证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和在本单位任职或受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等材料;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配套资金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涉及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须提交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环评报告;特殊行业须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产品认证、市场准入证明、环保合格证明、安全检测报告等);有条件的单位,可提供科技查新部门出具的按项目名称关键词和技术创新点进行检索的查新报告;其他相关材料等等。

四、申报程序

市级科技计划采取网络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直相关主管部门逐级申报。

网络申报:项目申报先在网上填报,网络申报登陆阳泉市科技局网站(kjj.yq.gov.cn)点击“阳泉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栏目(或直接点击:http://124.166.230.67:8081),按填报要求进行填报。

纸质材料:项目经网络申报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方可导出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按顺序将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直相关部门等组织单位,由组织单位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其他说明

1.申报项目提供的材料真实、客观,各相关单位和项目组织部门负责人应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组织推荐部门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组织推荐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3.因涉及科研诚信、形式审查等工作,项目申请人及参与人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参与人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并务必准确填写证件号码,对误填、错填有效证件编号的情况,申报将不予受理。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项目申请人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报书相关栏目中说明,申请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4.对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项目受理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1.网络申报及材料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日

2.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阳泉市城区桃北中街28号科技大厦阳泉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307室、309室)

3.项目申报咨询电话:6699013  6699020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6699020

附件1:2024年度阳泉市重点研发计划支持方向信息.wps

                                      

阳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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