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

政策详解

【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为在山西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信用中国(山西)”网站确定的失信主体不得申报。

【支持对象】

人工智能基础数据领域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人工智能 基础数据产业重大项目引进、产业培育和专业化集聚区建设, 人工智能基础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向。

本指南所指的人工智能基础数据领域包括:面向人工智 能产业的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交易、数据 应用等技术、服务和产品;面向民生服务、社会治理、产业 升级等领域的基础数据资源库、专业数据集和基础数据开放 平台等建设。

【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在山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及信用情况良好。

(三)企业主营业务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四)企业高管人员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企业未 在有关部门发布的负面清单或限批名单内,且近3年没有因 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 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五)企业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以及影响持续经营的担 保、诉讼及仲裁等事项。

【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途径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1.属地化申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大数据 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化原则,组织企业开展征集申报,审 核申报主体资格和申报方向后推荐上报至省工信厅。

2.直接申报。山西大数据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公司)可直接推荐企业项目上报至省工信厅。

(二)项目审核

省工信厅汇集推荐项目后,组织基金公司建立项目库, 对接申报企业开展分批审核。

【申报材料】

(一)申报文件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市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或 基金公司推荐文件并附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一式两份。

(二)资金申报书

申报企业资金申报书一式两份(编写要求见申报指南), 需申报企业及推荐部门加盖公章。

(三)电子稿

申报文件及资金申报书电子版光盘一份(项目汇总表为EXCEL格式,资金申请报告为PDF'格式),内容须与纸质 版一致。

【受理时间】

资金项目按季度申报、分批次审核。申报推荐时间分别 为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

【政策依据】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easyshb.com/article/2zyU7F9L9X5NHKPdeDV3M9.htm?index=7



温馨提示:政策随时变化,请注意申报时间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资质认定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市级10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