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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项目申报

支持对象

本批发布支持方向31个(详见附件),包括“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两大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与示范。各方向原则上立项支持1项,若申报项目技术路线明显不同,考核指标均能满足要求,研究前景暂时无法预测的,经专家评审论证同意,可实行“赛马制”,同时立项支持。项目实行“里程碑”制管理。

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支持鼓励在科技计划项目设置标准研制指标,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及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提出标准研制指标的项目预期立项占比不低于30%。

一、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二氧化碳-甲烷光热耦合重整制合成气关键技术研究;

2.含 CO2合成气制高碳醇关键技术研究;

3.煤制聚乙醇酸关键催化技术研究与示范;

4.复杂条件下综放开采均压通风系统智能监测与管控关键技术研发;

5.大容量蒸汽直供型工业热泵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6.用于煤层气提氦的聚酰亚胺中空纤维膜及分离提取工艺研发;

7.拜耳法提铝种分母液中钒镓高效分离和回收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8.陆上超低风速超长叶片5MW 中速永磁风力发电机组研发;

9.风电叶片环氧复材高效化学拆解关键技术研发;

10.低成本阴离子交换膜电解槽制氢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1.空冷型氢燃料电池无人机动力系统关键技术研发;

12.镁基储氢材料及其固态储氢关键技术研发;

13.多轴甲醇增程式重卡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4.基于功率优化器的智慧储能系统研发与示范;

15.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OPCon)电池选择性发射极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6.清洁节能矿井供热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

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7.黄河流域工矿区生态水文演变及修复关键技术研究;

18.高精度关键温室气体激光分析技术及应用示范;

19.焦炉烟气 NOx与 VOCs协同高效脱除催化技术研究与示范;

20.微藻处理养殖废水兼产生物有机肥料技术研究与示范;

21.负荷调节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究与示范;

22.焦化废水酚类化合物的高质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23.晋北地区盐渍化土壤生态化改良技术研究与示范;

24.黄土崩解性的评价方法研究及示范应用;

25.循环流化床电厂固废微生物活化协同 CO2矿化制备低碳胶凝材料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26.废旧沥青混合料绿色再生关键技术研究与工业示范;

27.煤气化渣活化解毒与铝硅碳分质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28.焚烧烟气余热再生废活性炭制备催化剂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29.煤矸石制备人工生态土壤技术研究与示范;

30.山西省村镇垃圾热解气化焚烧技术装备研发与示范;

31.山西省焦化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在线监测预警技术研究与示范;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包含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且必须是产学研联合共同体。牵头单位须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晋企事业单位);有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和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基础和设备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和良好的信誉。

2.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组织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项目负责人限项要求如下:同一年度内限申报1项计划项目(含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平台类、奖补类除外),如申报的计划项目未能立项时,方可再次申报。有在研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别计划项目(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视为同一类别),且在研和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即使退出,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计划项目。参与计划项目编制或论证的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所编制或论证的计划项目。

3.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信誉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保污染等恶劣影响事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请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项目参与人员未参与项目凝练论证工作。

4.项目申报请认真查阅并严格按照《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相关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2〕16号)等执行。

5.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项目名称不得更改,申报时需覆盖全部研究内容;技术指标不能减少且不得低于通知要求,鼓励高于现有指标。

6.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单位进行申报,已获得其他财政支持的项目、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7.项目执行期2-3年。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8.项目配套资金(包括申请单位自有资金、社会渠道资金等,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不得列为配套资金)与申请引导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1;企业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相关材料。项目立项后,引导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9.项目申报请严格遵循《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申报和执行过程中注重科技保密和科技伦理有关要求,提高保密意识,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10.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组织推荐部门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组织推荐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11、项目申请单位应提前准备10分钟PPT汇报材料,以备进一步评审需要。进入答辩环节项目,届时会电话通知,不再预留准备PPT的时间。

12.鼓励具有研发实力和意向的民营企业积极申报。


政策奖励

政策扶持

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原则上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

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项目申报材料经组织推荐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申报系统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一式五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组织推荐部门,由组织推荐部门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业务受理单位。

申报网址:山西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

https://kjjh.kj15331.com/stpmmp


申报材料

1.《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

(3)项目负责人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4)项目申请单位既往业绩证明;

(5)与申报项目相关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须含知识产权约定),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

(6)项目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高等院校或特殊类型单位除外);

(7)配套资金承诺书;

(8)配套资金证明材料;

(9)科技查新报告(半年内有效);

(10)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申报时间

2023-08-09 至 202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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