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2025年第一批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申报

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专精特新、链主链核、特色专业镇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优先入库培育。

申报条件

(一)经工商注册经营期满三年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

按照资本市场现行企业挂牌上市最低经营年限要求,企业原则上应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时间自申报入库时间为准向前追溯。申报入库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应当在申报入库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高成长性,发展前景较好;原则上主营业务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明列的鼓励类的产业类型;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不得申报。

对涉及我省重点支持的“十四大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集群”的半导体、大数据、信息技术、光电、新能源装备、炭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煤机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通用航空、节能环保等行业的企业可办理优先入库。

(三)主营业务、盈利模式清晰可持续

1、主营业务清晰

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产品、服务等业务信息,公司业务设立应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需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要取得相应业务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审批文书,

2、盈利模式清晰

(1)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产品、服务等具体业务内容),该要素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能核查其是否具备盈利能力,并具有明确的战略规划、可行的商业模式。

(2)盈利模式的验证主要通过公司提供的营运记录(如企业简介、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营运记录必须包含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费用支出等内容。

3、经营状况良好

企业可持续经营指标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业类企业要求总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 万元以上;

(2)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类企业要求总资产在 3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3)农业企业要求总资产在1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

(4)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类企业要求总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达到 1200 万元以上;

(5)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住宿业、餐饮业、邮政等类企业要求总资产在 5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6)房地产开发业要求总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达到 3000万元以上;

(7)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要求总资产在 5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达到600万元以上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等“四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进入我省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贫困县和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县(区)的企业相同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并可适当放宽条件;

对经山西银保监局批准改制为股份制的县级银行类组织可适当考虑。

(四)产品或服务具备竞争力

1、具备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及研发能力;

2、具备差异化个性化的产品及企业特色能力;

3、具备企业规模、品牌、渠道开拓及内外部资源关系能力。

(五)股权清晰

1、公司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不存在股权代持行为;

3、股权结构明晰、合理

(六)企业及其股东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纪录,财务税收无不良记录

1、企业及其股东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企业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上一年完整会计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级。

(七)入库企业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资源库上报企业前一年相关经营与财务数据等材料

1、公司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情况;

3、借款合同、对外担保、资产抵押等情况;

4、主营业务收入分类情况说明;

5、目前适用的税收优惠及政策依据。


政策奖励

1.对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入库中小企业完成规范股份制改造后,由省中小企业局给予奖励 30 万元;

5.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有关奖励政策执行。


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各有关企业自行注册、登陆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服务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交申报资料PDF扫描件,按行业或按属地选择推荐或审核单位。线上提交申请后,需及时与推荐或审核单位进行确认(各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联系电话附后)

(二)初审工作

省直部门、各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分别对接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企业分别出具推荐或审核意见并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PDF版本)和山西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信息汇总登记表(PDF、EXCEL版本)报送至省委金融办电子邮箱jgscphjrc@163.com(邮箱不接收企业单独报送材料)

(三)复审工作

省委金融办对各单位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复审,并组织相关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专题研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培育。


申报材料

1.山西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备案登记表

2.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4.上年度税务等级证明

5.当月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企业及实际控制人)

6.社保账户开立/缴费证明(养老保险)

7.当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

申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申报企业对其报送资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申报时间

2025-03-19 至 2025-04-15

其他

1.行业要求。鼓励各有关单位积极引导支持科技创新专精特新、链主链核、专业镇等相关优质市场主体入库培育:主营业务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明列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不得申报。

2.财务要求。2024年净利润未达到50万元或净资产为负的企业,暂缓入库。

3.税务要求。近三年内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上一完整会计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以及其他税务异常的企业,暂缓入库。

4.社保要求。未开立社保账户或未正常缴纳社保的企业以及其他社保异常的企业,暂缓入库。

5.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企业,暂缓入库。

6.其他要求。经企业上市联席会议研究不符合入库培育要求的企业,暂缓入库。

各市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联合其他相关单位深入开展“深挖细掘、全面摸排”专项行动,做到辖内优质企业“应入尽入”。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资质认定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市级10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