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长治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

支持对象

各县区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重点企业、高新技术型企业。鼓励已认定的长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各独立法人单位申报科技创新平台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不包括已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


申报条件

(1)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应在长治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

(2)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力、影响力、号召力。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人员队伍、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等基础条件,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技术创新中心的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中心职工总数的60%以上。

(5)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其中依托企业建设的,须为市内同行业的骨干企业,上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上年销售收入的3%,或年度研发经费超过1000万元。

(6)与行业内一批企业联系紧密,具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经验,具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对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

(7)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持有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企业或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为依托单位申请的技术创新中心优先认定。


政策奖励

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奖励10万元。


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申报单位编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经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科学技术局。

(2)专家论证。市科学技术局对申请资料复核后,组织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采取实地考察和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论证,并指导申报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

(3)认定公示。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市科学技术局会议研究,会议通过后在长治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批准建设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统一命名为“长治市××技术创新中心”。


申报材料

(1)《长治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2)依托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许可证明文件;

(3)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论文、专利等科研证明材料;

(4)本科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学历证明及占比说明、技术创新中心主任资质材料;

(5)技术研究试验和设施图片,检测、分析、测试等科研设备明细及图片;

(6)上年度财务报表及研发经费说明,依托单位为企业的提交上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

(7)技术创新中心成立文件和对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管理文件;

(8)依托单位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持有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企业或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的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申报时间

2023-05-10 至 2023-06-30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资质认定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市级10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