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关于对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同科发〔2023〕26号

各县(区)科技(教)局、市直有关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大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大同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2021年度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科技报告

按照《大同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2021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以提交项目科技报告为申请验收的前置和必备条件,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照市级科技报告撰写要求(具体见课件)提交科技报告(最终报告)并由大同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报告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收录。

二、验收方式

项目承担单位获得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后,提交科技局各业务科室的验收材料获得审核通过,方可进行验收。一般采取会议(各项目承担单位均要编制PPT汇报材料)与现场相结合验收的方式进行结题验收。

三、验收材料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须在大同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注:无账号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需要注册账号)。在“结题验收”功能中填写项目验收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实施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资料经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生成带水印验收资料,并按照计划任务书、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验收资料(带水印)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交业务科室,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验收时还需提供验收证书电子版和项目演示PPT。

项目实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内外合作协议、专利、标准、品种、软件、论文、专著、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及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等,支持经费在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的项目,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四、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

1、时间要求

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组织相关人员登录大同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111.53.5.54/)按照要求完成项目科技报告的撰写和验收材料填写、上传,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18时。项目具体验收时间视科技报告提交情况由大同市科技局依据《大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决定开展验收。

2、联系方式

重点研发(农业)项目

农村科技科:王锦  5035610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刘蓉  5041056

重点研发(高新技术)项目

高新技术科:贺巍  5028339

大同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大同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翁帅  13935218060

附件:

1.大同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科技报告操作手册.pdf

2.大同市科技报告工作培训-2023.pdf


大同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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