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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忻州市科技战略研究专项申报

支持对象

申报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聚焦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关键问题开展研究,为科技支撑引领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科技创新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等提供决策参考,必须紧密围绕以下选题申报,不得改动项目名称。

① 忻州市创新生态建设评估研究

② 支撑忻州市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战略研究

③ 忻州市科技投入现状、结构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分析

④ 提高忻州市R&D投入强度的对策分析

⑤ 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创新生态工作推进机制研究

⑥ 加快忻州市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路径和对策研究

⑦ 强化忻州市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研究

⑧ “十四五”期间科技相关战略规划评估研究

⑨ 有效防范化解科技领域安全重大风险能力研究

⑩ 科技创新团队持续培育机制政策研究

⑪ 忻州市食品安全科技支撑战略研究

⑫ 科技创新助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途径及措施研究

⑬ 忻州市科创驿站及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研究

⑭ 忻州市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培育与发展研究

⑮ 忻州市科普基地建设与科普工作创新研究

(2)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在以下领域中自由选题申报。选题范围包括:区域创新能力提升、行业产业创新水平提高;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我市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商贸、健康医疗、教育科研、农林水畜、文旅康养、新型毒品鉴别与防治、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现代服务业等事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难点、堵点、热点问题和政策方面的研究。不得用重点项目列出的题目名称申报一般项目。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在忻州市内依法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政策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省驻忻企事业单位),或者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其他研发机构、社会组织以及党政机关等。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开展战略研究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条件、研发经费投入、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

(3)项目申报单位须科研诚信记录良好,对承担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的单位不予支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并有三年以上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理论基础或专业技能。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仅限参与1项科技战略研究专项项目;有未结题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1年。科技战略研究专项成果以政策、规划、方案、专报等形式体现。在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任务书时要提出科学、合理、具体且适于考核的绩效目标。项目验收时提交政策建议专报,将项目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或刊物发表作为必备的绩效目标。

(6)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合作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各单位之间应当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权利清晰。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组织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本年度计划项目。

(7)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组织单位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8)纯技术性理论、纯自然科学理论、纯社会科学理论、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办法与制度等,不属于科技战略研究专项支持范围。


政策奖励

对承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按项目上年实际省拨经费的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奖励20万元。


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   

(1)注册登录。项目申报单位在市科技局官网项目申报系统填写注册信息,提交项目组织单位审核。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即可登录进行网上申报。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2)网上初审。项目组织单位就项目填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同时还要对照近两年本辖区内的立项项目,审核同一项目单位相似项目内容,避免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需修改的返回申报单位进行修改。符合申报方向、申报条件且内容完整有效的通过初审,推荐上报。   

(3)纸质材料报送。通过网上初审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下载打印并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并签注意见,加盖公章,以正式文件报送推荐汇总表及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市科技局各相关业务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

(1)忻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系统生成);

(2)项目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3)企业需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

(4)项目负责人学历、专业技能证书、任职或聘用证明或其它能反映项目负责人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5)其它能反映申报单位承担科研项目能力的相关材料。


申报时间

2023-08-01 至 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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