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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第23号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已经2024年4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签,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2024年9月6日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_0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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