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25〕25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2-2025)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97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5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标

2025年拟支持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30个。各市和每个省直行业、企业、院校原则上推荐不超过3个,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限额,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统一评选确定。

已获评国家级(省级)基地、工作室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省级基地、工作室项目。

二、申报推荐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市、省直行业、企业、院校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的原则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单位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并按照评审规定程序组织初评、公示后出具推荐函。同一项目不得同时通过属地人社部门和省直单位主管部门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材料复核。省人社厅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合格的进入项目评审阶段。

(三)实地查看。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结合工作实际,适情组织专家赴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查看,评估场地、师资、保障等情况,为项目评审提供依据。

(四)项目评审。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评审实施方案,组织专家对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并通过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项目确定。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省人社厅党组研究确定,联合省财政厅发文公布。

三、经费支持及实施期限

省财政对确定支持建设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给予每个20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确定支持建设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每个10万元的建设补助。项目单位及所在地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也要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2025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从财政补助资金下达之日开始实施,建设期2年。

四、申报材料编制

(一)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

1.建设项目单位申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概况、相关专业(职业)建设状况和现有优势、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保障措施等。企业申报报告内容还应包括本企业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申报报告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

3.《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

4.佐证材料中要有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证明材料及符合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以上内容按附件5规定的格式编制。

(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

1.建设项目申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等;还应包括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单位培养高技能人才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申报报告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4)

3.佐证材料中要有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三晋技术能手等获奖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以上内容按附件6规定的格式编制。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项目绩效目标

评审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期满后,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要构建较为完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每年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700人次以上;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要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带徒传技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每年培养青年技术技能骨干和学徒8人以上;年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企业及劳动者调查评价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制定的建设实施方案执行,落实经费管理实施细则;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单独建立账目、单独核算、单独建立收支明细账目等,省财政补助的资金使用范围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以及省直单位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检查督导工作;项目单位要实行法人牵头的项目负责制,严格项目管理,制定完整规范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确保项目建设目标全面实现。

(四)验收评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省直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要对2021年、2022年确定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进行验收评估;对2023年、2024年确定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培训场所、培训设备设施、阶段目标建设完成情况,培训体系、培训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情况,风险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及配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产出情况等。对不符合建设要求、运行停滞、不能达到产出绩效目标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取消项目称号。

报送时限:各项目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与电子版(光盘1张)、组织考核验收单位的验收评估报告一式2份,务必于5月30日前报送省人社厅。

联 系 人:郭艳霖、梁勇志     

联系电话:0351-7676045


    

附件.zip:1.项目申报条件

      2.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3.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4.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5.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目录样表)

      6.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目录样表)

      7.2025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8.2025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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