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科函〔2025〕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医疗器械深度融合发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任务内容

面向智能辅助决策产品、脑机混合智能产品、支撑环境三大类9个揭榜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

二、推荐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须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

(二)鼓励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4家。智能辅助决策产品类、脑机混合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由拟作为产品注册申请人的单位牵头,支撑环境类揭榜任务由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牵头。

(三)智能辅助决策产品类、脑机混合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要求揭榜单位产品已完成前期研究且基本定型,拥有知识产权并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支撑环境类重点任务要求揭榜单位已完成前期研究并已搭建基本支撑环境。

(四)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地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揭榜,并做好材料审核和遴选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https://aimd.caict.ac.cn/)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

(二)推荐单位于2025年4月18日前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并确认推荐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申报数量的40%。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遴选,公布入围揭榜单位名单,揭榜攻关期为名单公布之日起2年。入围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

(四)请推荐单位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相关产业联盟及行业协会的积极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并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为揭榜工作提供过程管理、技术咨询等支撑服务。


附件: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指南.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

2025年1月20日


(咨询电话:010-62309514/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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