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忻州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

政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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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支持对象】

重点围绕忻州市产业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推进特色专业镇发展、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高校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建设、中医药强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工作任务,开展重点实验室等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1)市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应在忻州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

(2)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中心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力、影响力、号召力。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人员队伍、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等基础条件,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的“中心(本部)”和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4)符合国家、省和我市产业政策,尤其要符合我市“8+6”产业集群和“336”战略布局,不存在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严重环境问题或违法失信情况。

(5)无不良信息记录。

【政策奖励】

对新建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1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的,另奖励5万元。

【申报程序】

(1)申报组织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推荐,属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和单位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推荐;  

(2)申报单位按所申报项目的具体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3)各组织推荐单位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加注意见,附“推荐函”上报市科技局。  

(4)市科技局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安排集中审核,以正式发文形式公布认定名单。  

【申报材料】

《忻州市技术创新中心申请书》


【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0日——2023年6月30日

【政策依据】

关于组织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忻州市关于组织申报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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