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企策通搜集整理了最新山西省及各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奖励政策,全新推出【山西省奖励政策汇总】系列专题,上一期推出山西省及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汇总(点击标题查看详情)。
本期推出第四期:山西省及各市小升规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小升规”指的是小微工业企业从规模以下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年来,山西省接连出台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政策措施,多措并举推动企业上规升级,取得了积极成效。企策通综合服务平台以山西省、综改区、太原市以及省内各个地市政策为基础,汇总各个地市小升规奖励政策,关注企策通,每日最新政策持续推送。
山西省
小升规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1.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给予每户30万元的奖励;工业企业首次“小升规”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上工业企业库的,省级财政给予每户5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未退出的,再给予每户10万元的奖励。
2. 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条件的企业在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的基础上奖励额度再上浮30%。
3. 对新开工(投产)升规入统工业企业、主导行业由其他行业转为工业行业的转规入统企业,视同“小升规”工业企业,享受“小升规”工业企业相关奖励政策。
4. 专项资金对通过知识产权交易,获得技术升级并申报“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功的,规下中小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规上中小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提升30%或利润率达到15%以上等的交易买方,给予不超过交易金额20%的资金补助,对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的知识产权交易,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建〔2022〕27号)
综改区
小升规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1. 首次达规入统的“小升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 对首次达规入统后连续2年在规且逐年工业产值均达到规上工业入库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达规入统后连续3年在规且逐年工业产值均达到规上工业入库标准的企业,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 对新开工(投产)达规入统的工业企业、主导行业由其他行业转为工业行业的转规入统企业,视同“小升规”工业企业,享受“小升规”工业企业相关奖励政策。
政策依据: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山西综改示范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办法》的通知(晋综示规发〔2023〕3号)
太原市
小升规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太原市
1. 当年首次“小升规”的工业企业,享受省级财政每户30万元的奖励;首次“小升规”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上工业企业库的,享受省级财政每户5万元、市级财政每户60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未退库的,享受省级财政每户10万元、市级财政每户50万元的奖励。
2. 加快“小升规”目标工业企业进入重点培育库,入库企业完成技术改造的,按项目技术改造投入资金的10%给予奖励。
3. 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租用国有资产类标准工业厂房,各县(市、区)、开发区优先予以安排并对租金给予优惠;租用其他工业厂房的,可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实施方案(并办发〔2021〕23号)
落实省级“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上规奖金在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基础上上浮30%”奖励政策。
政策依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22〕17号)
晋源区
1. 对首次上规入统的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积极争取省级5万元、市级60万元奖励,区级再给予30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的,积极争取省级10万元、市级50万元奖励,区级再给予 25万元的奖励。
2. 对新入统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类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批发业企业奖励3万元:零售业企业奖励5万元;住餐业企业零售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奖励5万元,200-500万元的奖励3万元。当年入库,当年审核,次年发放。对已入统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类企业按当年全年增幅给予一次性奖励,批发业企业增幅15%以上的奖励5万元,增幅5-15%的奖励3万元;零售业企业增幅10%以上的奖励5万元,增幅5-10%的奖励3万元;住餐业企业增幅10%以上的奖励5万元,增幅5-10%的奖励3万元。年底审核,次年发放。
3. 对新入统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房地产业中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二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当年入库,当年审核,次年发放。对已在统的上述两大类企业按当年增幅给予一次性奖励,增幅15%以上的奖励5万元,增幅10-15%的奖励3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太原市晋源区委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源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源委发〔2019〕5号)
大同市
小升规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大同市
对新建项目直接入规的企业,在省财政奖励30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配套奖励50万元;对首次“小升规”企业,在省财政奖励30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配套奖励30万元;对“二次入规”企业,市财政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上规升级的通知(同政办发〔2021〕24号)
民营企业年度首次入规企业,每户奖励15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大同市委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民营经济扶持政策和表彰奖励特殊贡献企业优秀民营企业的决定(2023年1月18日)
对首次上规入统的小微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振兴“十条”奖励政策执行;对上规入统后连续2年、3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在省财政奖励基础上,市财政再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中共大同市委 大同市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二十条”政策措施(2019年4月19日)
云州区
1. 工业企业方面,对当年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并按时报送相关指标的“小升规”企业,在省、市相关部门奖励的基础上,区政府一次性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升规入统”且工业产值较大的企业,增加一个入规额(2000万元)以上的再奖励5万元。
2. 商务企业方面,对2022年度新达限入统的法人企业单位给予3万元奖励,个体经营户给予1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促进工商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云州政发〔2022〕58号)
朔州市
小升规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对首次上规入统的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的,再给予6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中共朔州市委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48条实施意见(2019年1月8日)
忻州市
小升规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1. 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支持奖励;工业企业首次“小升规”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上工业企业库的,给予每户5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未退规的,再给予每户10万元的奖励。
2. 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条件的企业在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的基础上奖励额度上浮30%。
政策依据: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忻财规〔2023〕1号)
从2018年起,省级财政对首次上规入统的小微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上规入统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的,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市级配套奖励分别是10万元、5万元、10万元。
政策依据:
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忻市发〔2019〕1号)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实施意见》(忻办字〔2021〕14号)
对通过知识产权交易,获得技术升级,规下中小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规上中小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提升30%或利润率达到15%以上等的交易买方,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一定奖励。
政策依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大纾困帮扶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忻政办发[2022]36号)
晋中市
小升规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对年主营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在省级认定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对当年“小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的奖励;“小升规”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上工业企业库的,给予每户2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未退出的,再给予3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落实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任务清单的通知(市政办发〔2022〕22号)
临汾市
小升规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临汾市
1. 对2021年度(含)以后当年新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的新开工(投产)企业和转专业企业,视同“小升规”工业企业,享受“小升规”工业企业相关奖励政策,再给予每户10万元一次性市级财政资金奖励。
2. 对2022年度(含)以后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上规奖金在“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基础上上浮30%。
政策依据:临汾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临政办发〔2022〕13号)
尧都区
1. 从2022年度(含)起,区级财政对首次达规入统的小微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2. 对2021年度(含)以后当年新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的新开工(投产)企业和转专业企业,视同“小升规”工业企业,享受“小升规”工业企业相关奖励政策,再给予每户10万元一次性区级财政资金奖励。
3. “小升规”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予以安排用地指标。对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租用国有资产类标准工业厂房的,要优先予以安排并对租金给予一定优惠;对租用其他工业厂房的,区政府可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贴。对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遇到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要依法依规提出解决办法,推动企业依法完善土地使用手续。
政策依据: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尧区政办发〔2022〕41号)
临汾经济开发区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首次上规入统后连续两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库的企业,再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临汾经济开发区鼓励投资优惠办法(试行)(2023年6月13日)
侯马市
1. 对2021年度(含)以后当年新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的新开工(投产)企业和转专业企业,视同“小升规”工业企业,享受“小升规”工业企业相关奖励政策,再给予每户10万元一次性财政资金奖励。
2. 对2022年度(含)以后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上规奖金在“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基础上上浮30%。
政策依据: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侯政办发〔2022〕53号)
阳泉市
小升规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阳泉市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且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小型微型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增长的实施意见(阳政发〔2015〕17号)②
构建“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梯次培育机制,从2018年起,市级财政对首次上规入统的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5万元的配套奖励;连续3年的,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10万元的配套奖励。
政策依据:阳泉市强化责任担当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6”行动方案(阳办发〔2019〕1号))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一企业三年内同时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规上企业(工业企业)、股改上市企业其中三类资质的,给予其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发展办法十三条(试行)( 2021年4月1日)
首次新增的“小升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2018年12月20日)
晋城市
小升规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晋城市
1. 市级财政对当年首次“小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20万元的奖励。首次“小升规”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上工业企业库的,市级财政给予每户10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未退出的,再给予每户10万元的奖励。
2. 凡属于工业“四基”领域、《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和全省十四个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内的升规工业企业,除了享受“小升规”奖励扶持政策以外,另外再一次性给予每户30万元的奖励。对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有效期内)的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同等条件下在申报市级、省级科技计划时给予优先支持。
3. 工业企业首次“小升规”三年内,保持税收负担总体不增,并按照上年纳税基数,三年内新增税款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以奖补形式予以返还。
政策依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21〕35号)
高平市
1.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局规模工业企业统计库的,奖励70万元(山西省30万元,晋城市20万元,高平市20万元)。
2.升规入统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奖励25万元(山西省5万元,晋城市10万元,高平市10万元)。
3.升规入统后连续3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奖励30万元(山西省10万元,晋城市10万元,高平市10万元)。
政策依据:根据中共高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高发〔2019〕25号)。
长治市
小升规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长治市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小微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上规入统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的,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中共长治市委 长治市人民政府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配套措施(2018年12月29日)
高新区
1. 产值首次突破奖励。对于年产值首次突破50亿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年产值首次突破20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年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年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年产值首次突破3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年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 产值增幅奖励。对于上年产值达到50亿元且当年产值增幅在16%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于上年产值达到10亿元且当年产值增幅在2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于上年产值达到5亿元且当年产值增幅在3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于上年产值达到3亿元且当年产值增幅在3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于上年产值达到1亿元且当年产值增幅在4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于上年产值不足亿元但当年产值增幅在5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当年产值增幅在10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产值增幅在20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 金融支持。对战略新兴规上工业企业当年贷款用于生产流动资金、扩大生产购置设备等贷款的,高新区科创担保公司给予优先担保并降低担保费率;对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本年度产值达到2亿元并同比增幅达到50%以上的,高新区财政给予100%的贷款贴息。
政策依据: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长治高新区贯彻落实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措施行动计划》的通知(2023年3月20日)
上党区
对年主营业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小微工业企业,支持科研经费10万元,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支持5万元。
政策依据: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奖励支持办法(试行)(长上政发〔2020〕46号)
运城市
小升规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对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运政发〔2020〕38号)
吕梁市
小升规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对当年首次“小升规”的工业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在省奖励3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再配套奖励20万元。省对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上规奖金在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基础上上浮30%。工业企业首次“小升规”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上工业企业库的,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连续3年未退出的,再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对当年度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白酒生产企业,在省级专项资金补助5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补50万元,县级再补50万元。当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且年度营业收入、上缴税金增幅不低于30%的白酒生产企业,市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民营白酒生产企业市场拓展、品牌培育。
政策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2〕33号)
对首次上规入统的企业每户在省奖补30万元的基础上再奖励20万元,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解决。
政策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的意见》(吕政办发〔2019〕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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