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治市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集群项目申报

政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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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申报主体】

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其中获得2021年度全市乡镇“三农”重点工作专项考核前10名乡镇的主体优先申报,具体为:襄垣县王桥镇、上党区西火镇、长子县宋村镇、屯留区麟绛街道、黎城县洪井镇、潞城区史回镇、武乡县故城镇、壶关县龙泉镇、沁源县郭道镇、沁县漳源镇。

【支持方向】

围绕本市标准化基地、设施农业、装备农业、科技农业、品牌农业、智慧农业建设,依托各县区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支持中药材、肉制品、粮品、果蔬食品、酿品和功能保健品等农业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聚焦重点区域,突出关键环节,促进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优先支持品牌效应好、设施装备先进、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有利于产业升级的标杆型高质量农业项目建设。具体领域有:

(1)特色经济作物生产能力提升。主要支持具有区域特色的中药材、杂粮等农作物生产基地设施设备建设和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

(2)畜禽、水产产业能力提升。主要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新建和升级改造,水产养殖示范场新建和升级改造,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设施设备建设。

(3)现代种业产业能力提升。主要支持农业种质资源品种试验、质量检验测试及农作物制(繁)种基地和种畜禽、水产良种生产等设施设备建设和新品种研发。

(4)智慧农业和技术研发建设。主要支持农业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信息体系设施装备与技术应用,推进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农业技术改造,生产技术创新农机具研发和产品研发等。

(5) 农产品加工。主要支持厂房(区)新改扩建类和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或新设备引进改造、冷链物流仓储保鲜、农产品流通和集采集配、监测化验设备等设施设备建设。

(6)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支持农机库房、粮食烘干房等设施及辅助设备等建设。

(7)产业融合发展。优先支持农业全产业链、产业联合体项目,范围涵盖一二三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培育,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建设等。

项目单位曾获得市级产业集群项目支持,后终止项目的,或尚有项目未完成验收的,不支持连续申报产业集群项目。

【申报条件】

重点支持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在本市注册登记且合规运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企业或合作社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管理规范。

【政策奖励】

专项资金支持

【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进行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县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申报单位主体资质、项目实施基础条件、技术可行性、用地等前置条件以及重复申报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县区农业农村局以正式推荐文件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外经科。

(3)市农业农村局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及综合论证评审,提出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同意后在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下达项目建设计划。

【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项目申报表、企业和合作社基本情况表,必要的附件(营业执照、土地来源证明、设施农用地备案资料、现状照片等)、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2)审核通过的项目主体填写《2022年长治市优势产业集群项目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申报书(附项目实施方案简表);项目预算表;承诺书;随附项目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材料,自筹资金证明及印证资料,相应设备和设施建设的询价证明,项目现状照片、规划设计图等。

【申报时间】

2022年9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

【政策依据】

关于申报2022年长治市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集群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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