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山西标准” 标识培育对象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标准化条例》有关规定,积极推行“山西标准”标识制度,推动山西品牌建设。2023年“山西标准”标识培育和评价主要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省内特优农产品为重点, 采取“标准+认证+知识产权+品牌”的工作模式,通过标准赋能、 认证提质、品牌增效,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山西标准”标识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现公开征集2023年度“山西标准”标识培育对象,具体为:

—、征集主体

1.依法设立并具有良好社会信用记录,经营、运营状况良好。

2.自愿参与“山西标准”标识评价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主导制(修)订单位。

3.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规范等标准要求组织开展生产活动、提供服务的组织和个人。

4.能够按照“山西标准”标识培育有关要求强化自身管理、提升产品质量。

二、 征集领域

1.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相关产品。

2.小米、红芸豆、藜麦米、酿造用高粱、红富士苹果、玉露 香梨等“特”“优”农产品。

3.围绕山西特色和优势产业领域,自愿采用"山西标准”标识相关标准的产品或服务。

4.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填补国内空白或行业空白的标准。

三、 申报条件

1.自愿采用“标准+认证+知识产权+品牌”的工作模式,使体 现地域特色产品特征性指标具备符合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要求, 以提升产品质量的市场主体。

2.相关市场主体按照“山西标准”标识管理有关规定,自愿接受第三方评价、取得相关产品认证资质,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山西标准”标识。

四、 有关要求

1.“山西标准”标识培育及评价坚持自愿申请原则。有关单位原则上通过各市市场监管局申报,也可直接向省局申请。

2.各市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申请。

    3.申请单位应如实并完整填写《“山西标准”标识培育及评价 申请表》,盖章扫描后发送至sxsbzgl@163.com。

联系人:师文娟  李昆

联系电话:0351-7680101/7680100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


附件:

“山西标准”标识培育及评价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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