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灯箱宣传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局办公大楼一层灯箱设置宣传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有关要求如下: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6.具有灯箱制作、广告宣传的能力和业绩(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8.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资金测算明细。

  二、时限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接受。

  三、资料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证明;

  (二)项目负责人及拟组建的团队人员简介;

  (三)其他能证明服务机构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照时限要求发送至邮箱(zxjbgs777@126.com)

  根据报名结果,将从符合条件的机构中邀请不少于三家进行竞争性磋商,最终确定第三方机构。

  联系方式:省民营经济局办公室  0351-5607179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4年11月12日


                        该类型已订阅

很抱歉,暂无相关信息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 资质认定
    立即评测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立即评测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 市级10万元
    立即评测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