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知办发办字〔2024〕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现将《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有序组织开展运行管理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_0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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