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泉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阳政办发〔202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阳泉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根据《山西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晋政办发〔2022〕6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14510”总体思路和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促进监管体制、经营体制、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高水平衔接,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推动阳泉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政策,全市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更加健全,市场主体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国内国际市场更加高效联通,政府治理和管理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到2025年,培育5家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示范企业、10家“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 领先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内外贸经营主体一体化发展

1.提升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培育5家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示范企业。支持有条件和意愿的大型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拓展业务模式,开拓国际市场。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政策法规、标准认证、合规预警等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对内外贸产品开发、渠道拓展、品牌建设、人才培育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鼓励企业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对产品研发、生产制造、物流通关、客户管理、供应采购等贸易全流程进行数字化改造,建立基于数字技术的弹性供应链,拓展按需设计、定制生产等新模式,提升企业柔性化生产能力,精准适应国内国际市场需求。支持企业利用电商平台、数字营销及社交营销工具,拓展国内国际营销渠道。(市商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品牌建设能力。大力实施自主品牌创建基础工程、主体培育工程、市场拓展工程、发展环境优化工程。支持中华老字号、三晋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企业品牌化发展,鼓励外贸企业培育自有品牌,积极引导外贸企业从贴牌生产向研发设计、标准制定、质量达标、商品注册、收购品牌等方式转化。提升树脂磨具、日用陶瓷、工艺蝴蝶、甜蜜素、耐火材料等特色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培育“三同”领先企业10家。鼓励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发展“三同”产品,逐步扩大“三同”适用范围。鼓励企业对接“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大帮扶培育力度,为企业提供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风险预警、政策解读等业务培训和服务,指导出口企业统一对标国内外市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三同”产品技改项目申报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加强“三同”产品宣传推广,提高消费者认知度。(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内外贸商品供给流通渠道。支持企业建设合作园区、合作站点,建设和完善国际营销网络渠道,支持传统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共建共享海外仓,提升海外仓体系化综合服务能力。推动“三同”商品和名优外贸商品进商场、进超市、进街区(步行街)、进批发渠道“四进”活动,鼓励外贸企业与大型连锁商超企业开展合作,设立外贸产品销售专区、专柜。鼓励有需求的重点外贸企业与国内优质品牌商、批发商、知名零售企业和电商企业对接合作,通过产品联合开发等方式开展订单直采。支持工业品扩大国内销售,引导外贸企业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链供需信息对接平台”,做好产需精准有效对接。(市商务局、阳泉海关、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用好展会等贸易促进平台。充分利用广交会、进博会、消博会等展会平台,精准高效做好参展参会工作,推动外贸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供需对接,更好发挥展会溢出效应。组织企业参加“山西品牌丝路行”、内外贸融合交易会、加工贸易博览会、“消费促进月”等活动,支持企业参加线上展,线上、线下“双线”并进,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市商务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国内国际市场高效联通

1.促进标准认证衔接。鼓励企业、商协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切实增强产业和企业的标准引领能力。鼓励企业积极参加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支持企业对标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作,成为国际标准的主要参与者和实施主体。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RCEP成员国标准研究,加强标准转换衔接。(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产业集聚区内外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土壤富硒优势,鼓励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打造一批特色品牌产品提高区域品牌知名度,通过展示展销、电商网络等手段,推动阳泉硒产品“走出去”。依托“东药材西干果”商贸平台,积极开展监管体系、经营资质、检验检疫等衔接方面探索创新。培育建设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和布局特点,推广全国、全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典型经验,积累我市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申报商务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典型。(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阳泉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挖内需潜力。积极推进大型商圈优化,打造万达-奥特莱斯新兴商圈,加强传统商圈提升改造,持续推动步行街改造升级,建设多层次消费平台,留住本地消费,吸引周边外来消费。大力建设智慧商圈、智慧商街、智慧社区、智慧门店,积极培育直播零售等新业态。推进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的便民生活圈。(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阳泉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

1.完善内外联通物流网络。推动阳泉东陆港项目建设,提升无水物流港功能。大力发展城乡共同配送、快件上高铁、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运输集约化、设备标准化和流程信息化。推动建成一批示范性多功能现代化物流园区,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推动申建综合保税物流中心,促进企业降本增效,拓展发展空间。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深度融合,鼓励和引导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在信息共享、标准对接、业务联动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同发展。充分发挥现有铁路线路潜力,努力保障大宗货物铁路运输需求。(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阳泉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全市内外贸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及时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共享公示。加强与公共信用信息、金融、税务、外汇、海关等部门及行业信用平台协同联动,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阳泉中心支行、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金融办、国家外汇管理局阳泉市中心支局、市税务局、阳泉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聚焦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人才需求,引导我市专业院校依托现有专业基础,开设物流、对外经贸等专业,培养国际经济与贸易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鼓励我市专业院校与商贸、物流企业、园区和跨境电商企业加强人才培养合作,推广“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引进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电子商务、数字经济、法律事务等高层次人才,为我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开展内外贸一体化培训活动,针对性服务指导企业解决在开拓国际国内市场面临的问题。(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阳泉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我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和县区联动协调,压紧压实责任,整合各项扶持政策、资金,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阳泉高新区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财政金融保障。各部门要积极对口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对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事项予以支持。依托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金融保障。加强对经营国内外市场的企业各种险种协同支持,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宣传推广。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宣传,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活动报道,营造支持我市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各有关商协会积极动员企业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提升服务功能,为会员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各县区、阳泉高新区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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