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创谷·阳泉”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政发〔2024〕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晋创谷·阳泉”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阳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创谷·阳泉”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晋发〔2023〕2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40号),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区域创新引领驱动平台,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14510”总体思路和部署,聚焦科技创新资源、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创新要素、促进四链融合、实现产学研贯通,以平台、人才、项目、成果、服务等为抓手,深入实施特色产业集聚、创新服务提升、成果转化促进、科技金融协同、创新生态优化晋创谷创新驱动“五大工程”,将“晋创谷·阳泉”打造成为链接京津冀创新资源的先行区、先进成果转化示范区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开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

(二)建设原则

坚持科技引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强化与京津冀的协作联动,对接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优质资源,承接相关产业,通过产业协同和科技合作等推动阳泉高质量转型发展。

坚持产业创新。统筹推进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布局培育,促进产学研用精准深度对接,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创新力。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或引进市场化的第三方专业团队负责运营,以市场化理念建设、运营、管理平台,加速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的流动与融合,推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

坚持特色发展。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着眼高端、面向前沿,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推动创新要素集聚,打造特色产业优势集群。

(三)建设目标

到2024年底前,“晋创谷·阳泉”总体规划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起步区办公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超过10万平方米、入驻科创团队和初创企业不少于30家、全时入驻企业(团队)人员超过400人,区内科创型企业营业收入值超过3亿元。

到2026年,“晋创谷·阳泉”初步建成,成为全省晋创谷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及其他新型研发机构20个以上;新技术产业化应用不断壮大,推广转化科技成果100项以上,引进培育科技型企业达到100家;创新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建成双创服务平台20个以上,创新基金规模超过5亿元,培育一批科技型领军企业,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建成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区域内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创新人才、技术市场交易额等主要指标持续增长,使“晋创谷·阳泉”成为晋东区域创新企业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和“四链”融合助推器,示范带动作用初步显现。

二、建设布局

“晋创谷·阳泉”依托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总体规划面积约24平方公里,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策源区、起步区和拓展区。策源区以阳泉本地高校山西工程技术学院为基地,引进省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团队。起步区包括高新区中电(阳泉)数字经济产业园、阳泉市高新技术创业园、阳泉云谷科技创新园、阳泉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拓展区前期以阳泉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东区科技园、阳泉中天智慧环保产业园、庙堰新材料产业园、泉东产业园、现代智慧物流园以及平定经开区张庄新型工业园区和盂县经开区秀水双创智造园、西烟循环经济产业园为承载平台,逐步辐射带动晋东区域其他工业园区。阳泉“谷区”为晋东区域创新资源集聚区。

三、产业定位

立足阳泉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强化与京津冀协作联动,承接相关产业,对接优质资源,通过产业协同和科技合作等推动阳泉高质量转型发展。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细分领域,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智算中心。依托“百度+云峰”协同互补的“双算力中心”优势,应用分布式供能、液体冷却、热场管理等先进技术,提高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建设全国算力网枢纽节点,为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领域提供智能算力服务,形成与太原、大同、吕梁数据中心差异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化数据中心集群,更好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

智能网联汽车。深化自动驾驶全域开放测试运营,拓展物流配送、共享出行、公共交通、环卫作业、智能矿山、无人零售等应用场景,建设“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全国试点,形成“点-线-面”贯通融合的全场景自动驾驶服务体系,培育发展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超声波雷达、摄像头等配套产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积极推进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工业互联网建设,引育壮大工业自动化控制、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卫星遥感等领域企业,大力发展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兴软件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拓展医疗、教育、文化、娱乐、传媒、社交、生活等多维应用场景,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

(二)新材料

电池材料。聚焦产业链补链强链引链,引进储能电池关键材料、核心部件、设备集成以及充放电等关键技术和材料制造项目,重点发展新型锂离子、钠离子等储能电池材料制造,推动钠离子电池相关标准制定,打造光伏组件智能生产基地,提升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加快新型电力体系建设。

磁性材料。发挥磁性材料产业和资源优势,引育磁性材料企业,重点发展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和稀土废料回收再利用行业,拓展其在智能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高效节能电机、变频空调、核磁共振仪、人工智能等高端领域的应用,力争建设全省磁材生产基地。

耐磨材料。引进耐磨铸造企业,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逐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鼓励企业向高端耐磨材料、精密铸件、大型铸造件等新兴高端产品延伸发展,提升我市耐磨产业整体水平。

(三)节能环保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材料。深化校企合作,依托山西农业大学等高校资源,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材料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完善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制定行业标准,开发面向全省乃至全国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品,充分利用技术和产品优势,招引相关企业,推动我市打造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领域产业集群。

资源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国家级大宗固废利用基地优势,引育固废综合利用企业,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深度合作,共同开展煤矸石、粉煤灰、废金属、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固废综合利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逐步构建起“研发中心+中试基地+生产基地”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体系。

四、重点任务

(一)坚持特色定位,实施特色产业集聚工程

1.聚焦特色产业发展。支持“晋创谷·阳泉”紧密结合全市产业布局和定位,立足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着眼高端、面向前沿,重点聚焦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优势产业。围绕特色产业加强资源供给,做好要素配置,做强平台优势,强化人才保障,打造特色产业优势集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2.科学编制产业规划。支持“晋创谷·阳泉”引入市场化专业咨询服务机构,编制空间利用、产业布局、公共设施、服务配套、运营管理等规划,不断提升平台建设发展的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制定年度建设发展计划,分阶段推进平台规划建设。开展平台发展状况评估监测,及时识别问题短板,实施针对性举措,促进平台持续提升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3.强化科技企业引育。支持“晋创谷·阳泉”优化招商工作体系,将招商引资与科技成果招引有机结合,形成招商信息库。建立与专业招商机构合作机制,聚焦京津冀优势科技成果和产业关键环节头部企业,实行精准招引。依托头部企业引入细分领域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协作紧密的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立大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制定“摸底挖掘—分层培育—精准服务”的企业挖掘培育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招商中心、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二)强化运营管理,实施创新服务提升工程

4.组建高水平专业化运营机构。建立或引进“专业化+市场化+功能化”运营主体,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流程,提升技术转移队伍服务能力,履行“创新服务”“产业引育”两大核心职能,为入驻企业提供孵化成果转化项目、引育科技人才、产业配套等高质量服务,加强与京津冀地区交流合作,高效推动更多创新资源汇聚阳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5.建立全方位公共服务运营体系。建立“晋创谷·阳泉”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政策服务、空间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办理,提高政务服务效率。链接知识产权、技术交易、人力资源、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法律、税务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资源,最大程度为科创团队和企业入驻提供便捷、高效、精细化的全周期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6.建立全链条科技成果孵化体系。建成“创新+成果+资本+社会参与”全链条全周期的专业化市场化成果孵化体系,依托中关村软件园资源优势,在“晋创谷·阳泉”设立千校万企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分中心,开展线上线下科技成果概念验证、科技成果展览展示、科技成果路演推荐、成果评价与交易、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等有组织的、跨领域的产学研用合作。强化产业资源导入,注重成果转化实效,引导相关技术、人才、项目和企业在园区落地集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7.建立全天候创新服务支撑体系。搭建共享实验室、中试厂房(基地)、公共测试与分析等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等服务。积极对接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平台,争取更多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纳入省平台,扩大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和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三)创新工作机制,实施成果转化促进工程

8.鼓励科技成果在晋创谷转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支持和全流程服务机制,全面加强科技成果捕捉、供需对接、中试孵化和应用场景建设。支持“策源区”高校争取试点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鼓励高校院所与谷内企业开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合作。健全前沿科技研发“沿途下蛋”机制。建立重大科技成果定期发布机制。对财政资金资助产生的科技成果,探索建立限时转化制度以及转化失败后的风险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9.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开展服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加强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对优秀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给予奖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链主”“链核”企业形成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晋创谷·阳泉”转化。推动技术转移机构与实验室、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联动,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10.壮大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从科技到产业的全链条复合型科技产业组织人才。打造一批具有专业素养、投行思维、服务意识的高水平技术经纪人队伍,建立市场化的薪酬机制、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加快创新供给与产业需求高效衔接。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护航员利益共享,为入驻晋创谷的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技术交易、技术经纪、创新创业孵化、技术集成和经营、投融资上市等服务,或提供法律、财会和审计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四)深化金融服务,实施科技金融协同工程

11.构建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加快发展政府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畅通“募投管退”全链条金融供给渠道。在高新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下设立科技创新子基金,重点投资谷内创业团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支持“晋创谷·阳泉”对境内外优质科技金融机构实施“靶向招引”,引进一批财会、律所、评估、定价、代理等专业服务中介机构,形成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基金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12.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在“晋创谷·阳泉”开展经营活动,推广科技金融产品,增加创新型企业有效信贷投放。全面推广“科创贷”“晋创贷”“企业创新积分贷”等产品,充分利用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专业投融资服务。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支持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人行阳泉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泉监管分局,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13.创新政银保担合作模式。支持国内外知名创投风投机构在“晋创谷·阳泉”开展经营活动。支持保险机构结合科技型企业需求,推广科技保险产品,对购买保险产品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保费补贴。充分发挥现有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建立创新风险分担机制,合理设计风险分担比例和成本缓释机制,降低入驻团队、企业融资门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泉监管分局,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五)完善政策体系,实施创新生态优化工程

14.推动创新政策落地实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科创团队和企业入驻、科技创新、产业化项目落地、科技金融、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支持政策,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落地,不断提升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15.鼓励在晋创谷创新创业。在市科技计划项目、市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项目中设立“晋创谷·阳泉”专项,用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鼓励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对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牵头开展的科技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科研资金。支持省内外高校毕业大学生在晋创谷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16.建立创新绩效评价机制。建立“晋创谷·阳泉”建设发展绩效评价机制,对建设主体、运营公司建设发展情况进行分类精准评价,注重评价结果运用。运营公司与经遴选入驻的科创团队和企业签订入驻协议和目标责任书,约定考核期内成果转化的投入产出效益,享受相关科技创新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17.提供一站式人才服务。为纳入我市人才政策支持范围的入驻团队及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涵盖政策咨询、人才公寓申请、随迁子女入学办理、配偶就业安置、健康体检就医、城市政务生活便利等全方位、多维度“一站式”服务。落实省市县(区)人才引育留用激励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人才生活补贴、租房购房补贴等人才激励保障。开通“晋创谷·阳泉”科技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18.深化区域合作交流。建强中部城市群东翼,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主动对接引进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团队,建设院士工作站等高水平创新策源地,打造一批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研中心等创新联合体。积极承办国家级学术会议、组织“企业高校行”“专家企业行”等多层次、多领域产学研交流活动,推动高校与企业精准对接,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高新区管委会、平定县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组建由市长担任组长的“晋创谷·阳泉”建设工作专班,负责拟定市级层面晋创谷战略、规划和政策,建立高效协同工作制度,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对接省级工作专班办公室、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推动建设任务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撑。推动国家和省出台的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在“晋创谷·阳泉”区域内先行先试,结合《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科创团队及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等5个配套政策》,制定“晋创谷·阳泉”创新驱动平台专项政策措施,建立政策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政策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

(三)做好推进落实。建立“晋创谷·阳泉”尽职免责制度,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审慎监管的工作机制。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重点任务,建立专项考核机制,按季度调度通报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涉及面广、难以解决的,提交工作专班会议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用好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紧扣主题,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对典型运行机制、管理经验、建设成效的梳理总结和示范推广,定期组织召开建设推进会、工作交流会、现场观摩等活动,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晋创谷·阳泉”建设,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附件:关于印发“晋创谷·阳泉”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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