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申报创就业服务中心的公告

为促进太原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创业就业环境,提升创就业服务质量,构建更加完善的创就业服务体系,现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并申报开展“创就业服务中心”单位。该项目旨在搭建集创业指导、项目开发、注册登记、投资融资、风险评估、法律咨询、帮扶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求职者及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就业服务中心申报条件

(一)机构资质方面

1.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征信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

2.依托省级、市级创业载体组建设立,载体运营时间3年(含)以上,面积不少于5000平米,创就业服务中心服务面积不少于800平米,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政府明确的各项创业帮扶政策落实到位。

(二)基础设施方面

1.具有多功能会议室、洽谈室、培训室等服务场所和对外宣传大屏等必要的专业设备设施;

2.建设有多功能展示厅,通过多媒体、展板等多样化的形式展示创业就业成果、促创业就业活动、技能人才实训成果、创业案例、投融资案例等内容;

3.有专门运营服务机构和经营管理服务团队、专家团队,组织架构合理;

4.具备创业指导、项目开发、注册登记、投资融资、风险评估、法律咨询等创业扶持窗口。

(三)申报材料

1.《太原市创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场地使用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消防原件和复印件);

4.载体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创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6.管理团队、专家团队、服务事项流程、服务创业等印证资料。

二、申报时间、地点及受理机构

申报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9月30日

申报地点:建设南路22号太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层创业服务科办公室(12号窗口后) 

受理机构: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51-5252816)

三、审核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机构开展实地考察和复审,并对申报机构的创就业服务能力形成综合评估意见,择优选定。

四、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了符合条件的创业载体后,将以太原市人社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创就业服务中心拟定名单。

五、认定

公示若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程序发文确认建设创就业服务中心机构。

六、补贴标准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精神,经创业服务后帮助创业者通过工商注册登记、开办网店等方式正常经营的,按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为创业初期的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且创业实体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可根据提供服务情况按每人每个服务项目不超过500元、最多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创业载体享受创业扶持资金期间,所入驻企业以及参加“创业并州”实训营实训的创业者不再享受创就业服务中心提供的创业服务。如有新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下发,补贴标准按照新文件补贴标准执行。

附件:

1.《太原市创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表》 

1.太原市创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表.docx

2.《“创就业服务中心”实地考评评分表》

2.“创就业服务中心”实地考评评分表.docx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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