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长人社发〔2022〕46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长治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长政发〔2022〕6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人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深化“五有套餐”配套行动,深刻把握“三无”“三可”要求,坚持对标先进、深化改革、缎长补短、强优争先,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目标,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和满意度,为服务我市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打造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聚焦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系统观念和创新思维,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为抓手,以数字化建设为引领,以提升智慧人社服务水平为重点,统筹打好就业稳企、社保惠企、人才强企、法治护企、服务便企“组合拳”,大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向纵深推进,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重点任务

1.进一步便利企业开办。积极配合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扎实做好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按要求落实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进一步强化社保登记环节服务供给能力,入驻企业开办“绿色专区”,保障企业开办社保登记等环节半日内办结。积极配合法院、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要求增设破产企业社保信息查询的政府服务事项,按照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明确具体查询流程,便于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相关信息。加强与市场监管、社保、税务、海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持续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协助市场主体及时便捷完成年报。

责任科室:社会保险中心

2.切实做好电子社保卡等“多码融合”服务项目建设。按照我省数字政府建设“五个一”的总体要求,依托省融合码应用管理平台,会同卫健、医保等部门统筹做好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等“多码融合”。

责任科室:社保卡中心、社会保险中心

3.社保数据“领跑”、缴费人“零跑”。充分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现有基础设施,优化人社与税务部门信息共享渠道,提升数据传递速度和精度,减少缴费人等待时间。配合税务部门实现数据精准定位,问题快速解决,推动问题处理实时化。

责任科室:社会保险中心

4.探索“区块链+人社”。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探索推动区块链底层技术服务与“数字人社”建设相结合,以数字化转型推动人社工作效率提升,推动数据共享。将培训关键业务数据的上链,实现培训业务的全程跟踪与监管,保证资金安全,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将工伤保险申请材料、关键材料等通过加密方式上链,确保真实性可靠性,夯实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和支付的一体化。

责任科室: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局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中心、社保卡中心

5.探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探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探索构建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的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体系,逐步实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全周期数据归集共享、全流程风险研判预警,跨部门监管联动响应,实现多渠道监管。

责任科室: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6.积极打造自然人全周期服务链。重点围绕自然人就业、退休阶段生命周期事项进行精准梳理,推出“一件事”办理套餐,并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卫健、公安等部门编制自然人全生命各阶段周期服务事项清单。积极推行跨地区、跨层级精准高效协同,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从“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转变。积极打造“窗口统一受理、内部流转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反馈”的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实现“一窗通办”。积极构建“事前承诺—事中监管—联合惩戒”的信用管理新模式,提升各项经办业务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

责任科室: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中心

7.进一步深化劳动力市场监管。完善就业信息监测机制,加强对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裁员的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监测。建立劳动关系运行情况月报制度,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工作。推广网络办理企业裁员备案。完善网络纠纷化解平台,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推行网上行政调解、网上调解仲裁等模式。完善失业保障服务,推广失业保险金的网上申领和手机 APP 申领。建设就业补助资金线上申领平台,实现就业补助资金的多渠道、多种类领取。

责任科室:局劳动关系科、局失业保险科、局信访仲裁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社会保险中心、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8.完善人才评价体系。积极配合科技部门探索制定外籍“ 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按照全省统一规定探索实行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经相关部门能力水平认定备案后可直接上岗;外国专家持有国际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 的,直接予以认定。对从国外引进的国际一流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根据其业绩和贡献,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称。

责任科室: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局专业人员技术管理科

9.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门槛。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推动简化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形式审查,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共同推进税务、社保数据共享。严格按照省市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的政策要求,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降低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工作。

责任科室:社会保险中心

10.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就业岗位。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可按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小微企业年度内新吸纳各类劳动者并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吸纳人数给予补贴,吸纳100人以下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100人(含)以上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组织开展各类招聘专项活动,推介“长治好工作”平台提供信息化人才就业服务,加大现有人才招聘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持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双和谐双百千”和“双维护两服务”等入企服务活动,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责任科室:局就业促进科、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信息中心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工作取得实效,市人社局成立了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市人社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举措,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各相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构建上下联动、纵横融合的工作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对照任务分解表中的各项工作任务,逐项认领,逐一落实,确保推进政策举措落地落实落细,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于每月10日前将本部门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台账报送局政策法规科。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充分利用好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人社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举措,提高市场主体知晓度。要不断总结完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为我市人社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

联系人:靳婧

联系电话:18735508290

联系邮箱: czsrsjf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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