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更好地培育、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如期实现倍增目标,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太原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跟省、市步伐,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建“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方面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在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方面大胆破题、蹚出新路,坚持扩增量与优存量并举,提质量与增效能并进,让更多的市场主体立起来、活起来、强起来,为深入实施“七区”战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以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为引擎,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加快打造发展高地,继续在全省、全市当好排头兵,走在最前列,为太原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注入新动能。
二、基本目标
——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加,活力持续增强。到2025年,全区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6万户,年均增长20%,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200户左右,企业和个体占比达到3:2,活跃市场主体占比达到75%。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
——工业产值大幅提升,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到2025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新增省、市技术中心10户,规上工业企业40户,工业增加值达到17.5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长40%以上,培育年产值达20亿元以上大型企业3户。引进工业总部企业50家,将我区打造成为全省“工业智能化发展的试点区”。
——服务业全面提质增效,辐射带动能力凸显。服务业市场主体每年增长17%以上,至2025年实现倍增,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总量20%以上,占全区GDP比重保持在80%左右,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新兴产业不断壮大,“专精特新”形成规模。至2025年,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占比达到30%以上,“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达到80家。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30亿元,年增长25%以上。培育10家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集团),将我区打造成为全省“信创产业的先行区”和“高水平创新数智引领区”。
三、主要任务
(一)便利企业登记注册,放宽市场准入端口
1.优化企业开办服务。依托山西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提供更优质的企业开办“一网通、半日结、全免费”服务。在小店区企业设立登记、免费刻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银行开户预约、社保医保开户已实现全流程集成服务0.5日办结以及线下“一窗受理、全程帮办”的基础上,推动实现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持续深化“综窗受理”改革,在区政务大厅打造行政审批事项无差别办理的“审批服务大综窗”,以及社保、医保业务“一窗通办”的“保险业务大综窗”。深化“容缺受理”,对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非关键要件,实行“容缺后补”。深化“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改革,持续扩大经营场所免设分支机构的惠利政策适用范围。深化政银合作,在更多的银行网点设立企业开办“就近办”专区,让企业设立更加便捷、快速。扩大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范围,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网上办理企业开办各类事项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等各相关单位、辖区各银行网点)
2.优化个体工商户开办服务。个体工商户开办服务已全面进驻全区各街(乡)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各街(乡)办理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申领税务Ukey的“一站式”服务机制,推动实现全流程“智能审批”0.5日办结。(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街乡)
3.探索商事登记确认制度改革。对市场主体登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材料实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即时予以登记确认,核发营业执照。(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4.深化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巩固和深化“申请人承诺制”改革成果,持续扩大“承诺制”适用范围。2022年底前,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重要事项外,涉企高频许可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5.推广“一业一证”改革。扩大“一件事一次办”范围,实现“一个行业(部门)、一份指南、一次申报、一套材料”的场景主题式服务,实现“一证准营”。对多事项联办进行流程再造,实行集约办理、并行办理。(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6.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为主要方式的“证照分离”改革,逐事项明确细化办事流程指引、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改革举措,一体推进“照后减证”“证照联办”“多证合一”,切实做到“准入可营”。(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二)优化服务机制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7.深化“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改革。加强与异地行政审批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有异地办理需求的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全流程“保姆式”服务,免费邮寄证照,实现异地办理“零成本”。以群众反映强烈的跨省办事办证难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范围,推动开具户籍类证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新生儿上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等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安小店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8.提升“全天候”政务服务能力。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周末不打烊”“7×24小时不打烊”的基础上,增设企业登记、社保等高频业务“中午不断档”服务专窗,建立“中午不断档”工作机制,提供高品质“午间”服务,打造“全时在岗、随时可办”的全天候、全景式为民服务平台,确保群众“下班能办事、天天能办事”。(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9.推行“一件事”集成服务。从市场主体需求出发,按照不同应用场景、业务情形,将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整合优化为“一件事”,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口发证”。(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10.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服务功能。不断加大信息技术投入和应用力度,持续提升“网办深度”,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做到网上全程可办。充分利用好“一张网”,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等智能化服务,对现场核验、签字、领取等环节,采取电子认证、“快递+政务服务”等方式解决,使“不见面审批”成为常态。(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11.进一步深化“一网通办”。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加快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企业迁移登记网上办、就近办。2022年实现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可全程网办,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的企业登记注册、市场准入、社会事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可全程网办比达到100%,实际全程网办比达到60%以上。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的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均通过系统共享互认,无需申请人提供纸质材料。(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12.持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发挥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平台功能,突出抓好信息内容服务,打破信息孤岛,强化政务公开,为实现政务信息数据共享、统一管理和开发应用打好基础,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提高政府数字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街乡)
(三)深化“五级五同”改革,扩大“就近办”辐射效应
13.健全完善区-街(乡)-村(社区)一体联动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将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各街乡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纳入“全科受理、一窗办结、同区通办”机制链条,进一步强化“就近办”辐射效应。探索建立区、街(乡)、村(社区)一体联动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机制,逐步实现电子证照、电子归档等全程电子化“不见面”智能审批。将供水、供电、供气纳入便民服务“一站式、就近式”总体布局,力争实现智能机、APP移动端智慧审批。下放审批监管事项时要同步下沉相关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合理分配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基层承接能力。部门之间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厘清职责分界与衔接规则,将智慧审批、智慧监管、智慧城市管理等机制有机统筹,不断提升“放管服”改革的整体成效,保护和促进市场主体“双创”活力。(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街乡)
14.开展网格化帮办服务。组建一支以社区网格员为主力军的基层政务服务队伍,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流程“保姆式”“全帮办代办”服务,推动城市社区“15分钟便民服务圈”成为现实。同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反馈,帮助群众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对为居民群众开展“全帮办代办”服务的网格员给予一定补助。(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街乡)
(四)健全完善简易注销和歇业制度
15.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继续扩大简易注销范围,让市场主体进得来、退得出。探索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明确强制注销的适用情形、具体条件和办理程序,并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16.实施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对依规备案、进行歇业公示的企业设立“休眠期”,合理设置休眠条件和程序,承认休眠期间企业合法存续地位,保证企业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歇业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等相关单位)
(五)发挥“营商e站”平台优势,精准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
17.开展“一站式”“六送”服务。将小店区优化营商环境第四张名片“营商e站”以项目化管理方式推进实施,把各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职能、要素、资源优势聚合起来,为企业全生命周期开展送政务公开、送营商理念、送金融服务、送法治服务、送对点服务、送协调沟通的“六送”服务,形成滴灌服务系统。为诚信企业提供“e优小店”等优质服务产品,提升在线金融服务能力和区域信贷便利度,提升市场主体创新力,推动市场主体上规模、增活力、提效益,厚植高质量发展根基。(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体局、区住建局、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区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各街乡)
18.开展常态化入企服务。集结全区各级各部门力量,一方面通过常态化开展入企服务、点对点走访包联企业、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等方式,精准对接企业需求,集中解决企业全生命周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打通难点堵点,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另一方面,为区域企业提供政策扶持、项目招引、咨询策划等全方位服务,扶持企业抱团成势。(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工商联、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19.推进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充分依托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积极落实纳税服务“最多跑一次”清单,不断强化服务支撑,实现纳税服务“线上跑、云端办”。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着力为企业减负。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整治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牵头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20.构建多元化金融经营主体和业务体系。推进产业链融资和集群融资,创新开展适合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信用贷款、小额循环贷款、租金收入质押贷款等业务;积极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效利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区域集优债、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提高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积极创新小微企业担保方式,重点推广不动产余值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税收挂钩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无还款续贷等新模式,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六)刚柔并济强化监管,营造公平均等环境
21.创新监管方式。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夯实监管责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的监管机制,完善公开透明、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深化“互联网+监管”。健全完善“跨部门双随机”暨“进一家门办多项事”监管机制,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按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轻微违法“首违不罚”。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全面清理取消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加强源头治理,推进监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深化“13710”工作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机关、窗口单位行政效能评估。(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2.推行柔性执法。梳理行政处罚事项,明确裁量权基准。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完善涉企重大处罚决定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和从轻处罚清单,对违法违规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市场主体,实行“首次不罚、告诫到位、下不为例”。对新登记设立个体工商户首次未按规定时限填报公示年报信息的,仅标记其状态为经营异常,免予行政处罚。(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3.持续加强“互联网+监管”。应用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监管数据汇集,健全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为政府提供监管综合信息服务、监管决策支持服务、监管指令发布服务、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展示服务,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信用监管提供平台支撑服务、监管数据共享服务、风险预警服务和监管信息推送服务。(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4.持续加强重点监管。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实行全主体、全品种严格监管,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5.杜绝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全面梳理减少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下大力气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综合执法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裁量权基准,防止执法扰企扰民。(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6.健全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全面归集共享涉企信用信息,扎实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为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打好基础。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探索扩大“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范围,加快办理进度,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做到“无事不扰”。对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惩戒,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完善区级信用修复流程和要求,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7.严格执行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开展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线索征集和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不合理限制条件和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8.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着力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营造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街乡)
29.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教育的普及率,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城市管理服务,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形成多元化的新就业形态。进一步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优化水电气暖网等公用事业服务,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探索在区级政务大厅、街乡便民中心设立缴费窗口,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总体均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城乡管理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医保局、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街乡)
30.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将政务履约、守诺服务等内容作为政务诚信建设重要指标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将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各街乡)
(七)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度
31.强化项目招引,实施精准招商。积极引进各类优质市场主体,完善招商引资考核评价体系,引进更多亿元以上招商项目。全面梳理上下游关键环节,编制产业链招商图谱,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加快引进一批技术领先、带动性强的“链主”式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以商引商,加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配套项目招引,打造产业高地。(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32.加大楼宇经济、总部经济招商引资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政府推介、政银企合作、政校合作等手段,吸引优秀企业和项目落户小店区楼宇,推进项目建设提质提速提效,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项目推进中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审批服务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各街乡)
33.支持中小微企业招商引资。依托区域比较优势,采取主动招商和以商引商相结合、自行招商和委托招商相结合、传统招商与网上招商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产业链招商、集群化招商。鼓励本地企业扩大对外合作,在资本、技术、人才、服务、市场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拓展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34.实施招才引智工程。按照“招才引智、便利创业”原则,坚持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导向,研究出台《小店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政策集聚优势推进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围绕人才关注的资金补贴、住房等焦点,拿出“真金白银”举措。充分利用区域内科研院校众多的智力优势,加强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扩大产学研项目扶持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在大数据、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相关领域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项目,推动我区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小店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汾东人才驿站”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人才服务,解决外来人才就业、创业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需求。(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35.构筑人才磁场。通过线上线下服务,送政策、送服务进园区、校区、社区和企业,推动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小店面试补贴、住房租赁补贴、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开业补贴、创业成功奖励等相关配套政策的全面落实,鼓励和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来小店就业创业。发动街道、高校等力量,积极宣传惠企便民政策,为大学生等各类创业者提供高质量的创业服务,激发重点群体、各类组织创业创新激情。(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八)打响信创产业品牌
36.深化“小店信创”品牌建设。把大力发展信创产业作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战略选择,集聚诚迈、统信等行业领军企业,持续优化一流信创产业生态,建设山西信创产业园,将我区打造成为我省“信创产业的标杆区”。(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37.全力推进“5G+”应用。把握5G发展的历史窗口期和战略机遇期,深度推进5G网络建设和融合应用,推动5G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培育5G核心产业,深度拓展5G应用场景,打造5G生态系统。大力发展信创产业、半导体、大数据产业。推动5G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38.大力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IT产业。以百信、中标、龙芯、统信、阿凡达等大数据企业为依托,以智能机器人、生物识别、虚拟现实、数据标注等产业为重点,加强重大项目和优秀人才的培育引进,加强机器人、自动驾驶、多模态生物识别等优势产品研发升级。大力发展大数据和AI深度学习等技术,加快建设物联网管理平台,发展数字政府、数字农业、数字物流、区块链。(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39.大力发展新材料和智能制造。积极服务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培育发展光伏产品等为主导的新材料产业,做大做强碳基新材料产业。围绕智能制造、机器换人,打造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的生产链。(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九)推动高端都市工业集聚
40.鼓励成长升规。加大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力度,继续挖掘存量资源,将发展前景较好的高成长科技型制造业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每月监测规上工业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困难诉求,协调解决问题,帮助企业成长。培育和支持建设一批运作规范、业绩突出、服务功能齐全的“双创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等相关单位)
41.推进传统产业强链补链。支持山西电机等现有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延伸产业链,优化产品结构;支持山西煤机等传统企业通过提升质量、升级装备、节能降耗,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对现有生产设施、设备、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造。推动一批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变。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配套关系,完善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形成专业化分工明晰、上下游产品配套完善的生产体系。(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42.发展工业总部经济。针对我区土地指标紧缺、闲置楼宇较多的现状,吸引更多高科技、高附加值、资产轻量化工业企业销售和研发总部落户小店,形成“两头在内、中间在外”的总部经济格局。(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43.加快推进“工业上楼”。工业企业积极探索“工业上楼”产业空间供应模式,鼓励采取先租后让、产权入股、异地置换、厂房联建等方式,推进全区小散工业片区改造升级。推进商务楼宇转型,打造新型工业承载平台。(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44.支持高企申报。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以引培优质科技型企业为抓手,进一步壮大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加速构建现代城区科技产业发展体系,对于归属在小店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高企培育认定、市外高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成长性优质科技企业落地引进,和在引培工作中发挥直接作用的中介服务机构、科创载体等第三方,符合支持范围的,享受专项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各相关单位)
45.实施梯度培育。坚持实施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对不同阶段的科技企业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递增奖励机制,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科技企业不同成长阶段,提供低成本场地租赁服务,把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效果作为对众创空间、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载体绩效评价的核心指标。(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46.探索建立健全科技、产业、金融协同互促的政策体系。健全科技评价、考核、报告、决策,支持企业创新等各类政策机制。完善激励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科技金融相结合的支持机制,发挥科技扶持资金引领示范作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推动科技成果评价的社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和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强化金融支持,加大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在原有金融服务的基础上,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中小企业贷款模式和产品,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分支行,开展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贷款贴息等,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科技信贷投入。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直接融资作用,发挥政府创业引导基金和成果转化基金的带动作用,完善全链条的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推动多元化科技型创新创业。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在关键前沿领域加强专利布局,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和运营服务,以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潜能。(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47.发展科技服务新业态。加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支持技术转移、技术咨询、专业培训、检验认证、知识产权评价评估机构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引导支持科技服务机构为我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强化科技咨询、科技评估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建设。(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48.优化科技创新政策环境。贯彻落实省市科技政策,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政策及环境保障,因地制宜,形成有利于区域创新要素流动的政策环境。充分利用小店区创新资源和区位、空间、产业优势,不断聚集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提高创新能力。坚持政府、企业、院校及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形成“政、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创新生态系统,以助力太原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发展环境,提高科技服务水平,对科技型企业进行奖励,形成互动共赢的区域创新合作与发展机制。完善科技评价机制,确立以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实行与不同类型科研活动规律相适应的跟踪和分类评价制度,优化科技奖励项目。(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49.健全科技投入支持机制。制定分年度规划,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强化投入支持政策的服务导向,支持重大平台建设、创新载体引进、重大项目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创新人才培养等。创新科技投入方式,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加大支持,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健全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方式,扩大研究资金来源。强化投入支持政策的企业导向,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战略新兴产业用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十一)推动“六新”企业发展
50.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资源和要素效率提升,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强化研发优先的自主培育,着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发挥成果转化对创新价值链两头带动的协同效应。加快发展智能装备制造产业, 突破一批产业核心技术瓶颈。加强信息网络技术与机器人技术的融合创新,开展面向工业机器人的重点技术及基于学习的智能控制、仿生控制等关键技术攻关。积极发展有市场、有潜力的新产业,鼓励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围绕有产业基础、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构建更具竞争力的产业格局。高标准建设信创产业园区,将园区打造成“科技+产业”升级版的高科技示范园区,拓展数字经济,发展信创产业,强化要素投入和政策配套,大力扶持龙芯安可基地建设发展。依托百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全面实现以操作系统、芯片、数据库、应用软件等为核心的国产自主安全平台,建立基于可信计算技术构建的工控系统安全防护体系;持续优化诚迈、统信、中标为中坚的国内一流信创产业生态,全面整合国内信息创新产业资源,集聚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打造山西信创产业区。加快布局“产学研资”协同发展的全方位创新链,着力加速以信息产业、新材料技术为主的高端科技创新资源要素集中集聚,孵化一批技术领先的科技“小巨人”和“独角兽”企业,打造百亿级创新产业航母。(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51.重点推进碳基新材料产业发展。支持山西煤化所、山西钢科等主体大力发展千吨级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制备技术,争取在高强度碳纤维、高模量碳纤维核心技术、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等关键战略材料方面取得突破。积极扶持、着力推进碳基集成电路研发和产业化。(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52.支持发展智能制造新技术。鼓励企业采用3D打印、智能机器人等智能制造技术替代传统应用。积极发展有市场、有潜力的新产业,鼓励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重点推进新基建大数据共享平台和多位一体城市智脑工程大数据产业园、阿凡达机器人、百信电子信息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加快龙芯安可基地迁移适配平台建设,支持以诚迈统信、中标麒麟软件为代表的软件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53.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推动新材料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到70%以上,在关键技术和高端产品开发上取得突破。围绕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重点领域构建一批“企业家+专家”的人才团队,形成在领域内具有竞争力、集研发与产业化于一体的高层次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十二)标杆化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
54.大力发展楼宇经济高端服务业态。依托亲贤街、长风街、晋阳街、龙城大街、太原南站等商圈,重点推出一批区位好、档次高、设施先进的楼宇,着力引进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研发设计、信息咨询等高端服务业态,打造“总部楼”、“金融楼”、“信息楼”,形成省城总部经济聚集功能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55.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标杆。整合各类旅游资源,深入挖掘小店文化内涵,精心设计、推出“红色廉政游”“冰雪欢乐游”“民俗文化游”“美丽乡村游”等系列精品旅游线路。加快非遗小镇民宿改造建设,打造集“特色餐饮、旅游观光、创意农业、生态康养”于一体的都市休闲农业。(牵头单位: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56.打造普惠金融服务标杆。以汾河东岸和南中环街为纽带,积极对接山西国际金融中心,打造金融商务区,加快推进一批现代金融项目建设和招商,以“e优小店”等金融平台为抓手,推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以及新兴金融等业态聚集发展。(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57.打造现代物流业标杆。发挥高铁-机场带、地铁、高速公路、国道等干线公路,完善物流园区、物流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铁公机联运,积极发展铁路物流、大宗商品物流和高附加值延伸业务,建设电商物流示范基地,打造辐射华北、连接西北的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与周边制造业产业等融合发展。借助空铁公环城、空联交通优势,串联区域内主要居住空间和生活服务载体,加快建设小店区电子商务集聚区,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生活性物流服务。(牵头单位: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58.打造现代消费模式标杆。鼓励王府井、茂业天地和北美新天地等延长营业时间,开展夜间经营,丰富居民生活。打造一个业态丰富、特色鲜明的“夜经济”集聚区。充分依托“三化”工程及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站在打造省城新型现代商业商务中心和区域消费中心的高度,高标准升级改造亲贤-长风商圈,示范运行好长风商圈管理委员会。(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59.打造楼宇总部经济标杆。发挥高端楼宇集聚优势,以研发设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等为重点,聚力实施“楼宇经济突破行动”,盘活释放楼宇资源优势,年内打造5座亿元特色楼宇。(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楼宇办,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等相关单位)
60.打造现代商贸服务标杆。发挥城市近郊、空间丰富的优势,加大资源、市场的整合力度,通过功能创新、设施升级、渠道拓展,大力发展综合性、专业性、行业性和特色商贸,打造一批辐射范围广、影响力大的现代商贸园区。落实太原市货郎经济带部署,推动“一区一特色街区”布局,提升景区、商业街区游客便利度,让城市“烟火气”浓起来、消费火起来。(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61.打造数字经济业态标杆。高水平建设山西省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在5G+工业互联网、医疗、教育、智慧城市等领域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催生更多服务业态和模式,抢占未来服务业新高地。(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62.打造医养健康服务标杆。以小店区城区为核心,以汾河公园、山西白求恩医院为支撑,依托小店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各乡镇医院及小店区养老中心,以旅游度假、健康养老、生态休闲为主体功能,重点发展高端特色医疗、健康养老服务、旅游休闲度假、生物医药研发,加快发展专业化、个性化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区卫体局、区民政局等相关单位)
63.打造科技创新服务标杆。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建设运营好小店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打造高质量科技服务集聚区。实施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升”行动,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盟”。加快信创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提升创新研发、产业化及应用示范水平。(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64.打造现代职业教育标杆。全面落实省委、市委“深化省校合作、共建12大基地”部署要求,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围绕创新驱动、人才兴教,持续深化校地合作。在高铁站-机场及太榆路沿线布局,布局建设具有国际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园区,加大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家政服务示范企业创建,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65.推动“两业”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服务业深度融合,推进基于互联网的产品设计、柔性制造,引导制造业企业增加服务环境投入;积极发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建立起与制造业发展规模和水平相适应的技术服务体系,为制造业发展赋能。支持制造企业由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拓展研发设计、解决方案、仓储物流、融资租赁等增值服务。支持服务企业(平台)利用信息技术、营销渠道、创意设计等优势向制造环节拓展业务,实现服务“产品化”发展。支持互联网企业建设制造网络共享平台,培育一批集“智能制造+增值服务”功能为一体的“两业”深度融合标杆企业。(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等相关单位)
(十三)特色化培育农业市场主体
66.大力培育多种新型经营主体。依托小店区良好的资源禀赋,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智慧农业、观光农业。通过建立农副产品加工、现代冷链物流等平台,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以及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加工,构建农产品全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提供特色旅游商品。(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67.加大“农旅融合园区”“四季花海”“葡果天堂”“智慧农业”等特色产业工程培育力度。深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构建以农业综合服务站为主导,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社会力量为依托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提升推广服务能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探索“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农户”的技术推广服务模式,努力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68.深化农村金融服务。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促进金融服务与农业产业链有机结合,优化服务流程。积极开展农户建档、评级和授信工作,提高农户小额贷款覆盖面;推广农户小额贷款“一站式”服务,实现贷款流程公开化、透明化;进一步扩大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推广农机具、农用生产设备、农业订单、保单等抵质押贷款;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重点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扶持,创新发展畜牧业绿色生态养殖等“新型主体+农户”的产业链融资模式。(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十四)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动能
69.支持个体户转型升级。引导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根据自主申请为其提供便利服务。鼓励互联网平台对个体工商户放宽入驻条件、支持线上运营。(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70.进一步加大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重点发展和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单项冠军、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充分发挥我区高校集中的优势,推进科教融合,促进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全面参与企业科技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强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鼓励企业开展对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不断提升技术水平。支持企业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产品更新换代。(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71.积极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深度融合。支持中小企业通过服务外包、应用第三方专业服务等,提高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过程、市场营销等信息化应用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主要业务环节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72.实施中小微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和技术工人技能提升工程。每年组织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组织优秀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高级研修班等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经营管理者素质,努力打造一支优秀的企业家队伍。(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73.破解中小微企业发展融资难题。创新融资服务工作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多元化融资服务体系。搭建政银企保交流平台,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客户推介机制,提高融资供需对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我区汾东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采取市场化运作,对区内市场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帮助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股权融资、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项目融资及信托产品等形式直接融资。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融资。加强政、银、企合作,搭建政府与银行、民营企业之间的对话平台,推动银行落实民营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进行质押融资;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助保贷”资金的增信、再担保作用,撬动银行资金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加快推进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信用贷款;鼓励民营企业加大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力度,扩大市场融资规模,切实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增强民营经济发展后劲。(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等相关单位)
(十五)支持民营企业提质增效
74.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内在潜力。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及民间资本,支持引导民营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引导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协同推进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发展。推动实施品牌战略、商标战略、标准战略,加速民营经济提质增效步伐。(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等相关单位)
(十六)推广多元化商业模式
75.推动直播电商在商贸领域深度应用。培育和引进一批数字商务龙头企业、优质直播电商平台。加速传统业态数字化改造升级,通过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实现生产型供应链向消费型供应链转变;通过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打造高效协同的智慧供应链。(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76.强化商业载体建设。优化完善商业载体布局,构建层级分明、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区域商业体系。加快推动亲贤长风商圈向高端化、品牌化发展。挖掘整合传统商贸、历史文化、旅游观光、空间风貌等资源,建设更多的特色商业街区。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夜间经济集聚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77.探索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区域龙头企业参加国际展会,支持企业“云参展”“云洽谈”。加强与省、市级对外贸易促进计划的联动和互补,筹划制定区级对外贸易促进计划。(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78.积极发展跨境电商。发挥跨境电商平台集聚作用,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园及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等线下载体建设。(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79.壮大数字文化产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完善数字文化产业政策,重点扶持建筑及工业设计、影视动漫、文化旅游、现代演艺、高端文化装备制造、数字艺术展示等产业。加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力度,开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文化园区企业的银企对接、股权投资引导,推出专业化强、专属性高的文化金融服务产品。(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80.放大文化品牌效应。紧盯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平台载体。推动文化产业建设,促成一批高质量的文化类企业和项目在小店区落地生根。(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81.加快推进物流、物联产业发展。发挥武宿国际机场、太原高铁南站、高速公路等交通枢纽交织汇集的优势,推进铁路、公路、航空等运输环节信息对接共享,实现运力信息可查、货物全程实时追踪,提升多式联运便利化水平,集结全区运输信息平台为物流企业提供服务,加快推进物流、物联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各项机制,以浓厚氛围激励倍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小店区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小组,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各项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协调解决问题。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按周通报、按月调度,采取集中调度、现场调度等方式,对指标推进滞后等问题召开调度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公众及时知晓改革新政策、新进展、新成效,激发重点群体、各类组织的创新创业热情,形成全区各行各业共同关心倍增、支持倍增、参与倍增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部门联动,以便利环境促进倍增。突出围绕“办事时间压缩了多少、申报材料压减了多少、办理环节简化了多少、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企业办事方便了多少”,聚焦“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获得电力、缴纳税费、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获得信贷、政务服务”等指标,牵头与配合单位进一步细化职责内容、量化考核指标,按照国家、省第三方测评要求,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巩固强化优势项目,补齐短板弱项。
(二)强化法治保障,以公平环境保障倍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各项改革依法有序推进。健全立体化诉讼渠道,通过线下立案、网上立案、预约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等相关措施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在合同纠纷案件办理中力争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为涉企案在立、审、执三个环节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延展“三张名片”工作室职能,持续扩展公证业务范围,通过以上措施,强力创优法治政府,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预期、可依赖、可持续”的公平法治环境。
本行动方案自2022 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文件由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解读。
附件:1.小店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
2.小店区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任务分解清单
附件1
太原市小店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组成人员、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工作机制
为全面创优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大力开展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一揽子”政策,确保实现“十四五”时期全区营商环境全面创新提升、市场主体倍增目标,更好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局,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李永强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许保生 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桂花 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法院、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工商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乡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 行政审批管理局、公安小店分局、区税务局、生态环境小店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全区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考核评估区直各部门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情况,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拟提请领导小组审议的有关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人员按照“从事工作相关、素质能力过硬”的原则从区直相关单位抽调,初步考虑10人左右,根据工作需要视情调整。工作专班下设3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联络、会议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小组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任务清单梳理、汇总、分解工作;负责沟通联系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省委优化营商环境和开发区重点工作督导组;协同涉及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议事协调机构,研究建立联动机制;负责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宣传报道、辅导培训等工作;负责编发工作简报,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宣传推介典型做法;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考核评估组
主要职责:负责每月排队通报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重大改革推进、重点工作序时进度、预期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负责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成效第三方评估、市场主体评价、专家评议等工作;负责对抓落实过程中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的配套制度办法;收集汇总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困难、问题和诉求,提出解决方案;负责研究制定考核工作办法、组织实施考核、提出奖惩建议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协调督导组
主要职责:负责跟踪指导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各项政策措施及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核查督办影响企业群众就业创业等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突出问题;负责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向有关部门移交涉纪涉法问题线索的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一)清单管理机制
督促各部门对照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政策文件涉及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的任务,逐项进行“六定”(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进度、定责任、定标准),分别建立“四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结果清单),实行矩阵管理、挂图作战、精准施策、挂账销号,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兑现到位。
(二)定期调度机制
建立“单月会商、双月研判、季度调度”制度。各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2日和27日向工作专班报告。专班副组长每单月3日前召开协商推进会议,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掌握各领域各行业工作进展。专班组长每双月3日前召开分析研判会议,研究分析阶段性工作及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征集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专班每季度首月3日前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全区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进展,研究提出审议重要政策、解决重大问题等建议,进展缓慢或者季度排名靠后单位向领导小组作专门汇报。专班可根据工作实际或者受领导小组指派,不定期进行重点工作调度和专项工作调度。
(三)工作通报机制
每月对各部门工作落实进度进行通报。对区各有关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大改革推进情况、重点工作序时进度等进行通报。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报送领导小组并印发各部门。对推进落实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视情不定期通报。
(四)督查督办机制
与区委督查室、区政府办督查室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对区委、区政府议定事项和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工作不力或者推诿扯皮问题,以及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政策不到位典型问题等,分类建立督查督办台账,督促指导各部门及时办理,重大事项纳入“13710”督办系统,限期解决。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领导小组专题汇报并及时反馈各部门。
(五)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单位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问题处理责任追究机制。对推进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向有关部门移交相关问题线索。
(六)考核激励机制
建立“季评估、年考核”制度。每季度对全区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对各部门上一年度推进落实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建议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一线推进,建立抓落实的专项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二)加强人员力量。区委组织部负责从区各有关单位抽调业务骨干,抽调人员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抽调时间暂定2年。工作专班要加强对抽调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考核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并反馈原单位计入个人档案。对工作不力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工作专班报请区委组织部予以退回调换。
(三)加强经费保障。工作专班购置办公设备、办公费、伙食补助、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参照区直机关单位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局予以保障。
小店区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