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创中国”博士创新站建设试点申报认定

政策概况

1691564485940.jpg

政策详解

【支持对象】

主要以中小型企业、事业单位为建站单位

【申报条件】

(1)博士创新站主要以中小型企业、事业单位为建站单位,以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育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用合作项目为纽带,为建站单位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

(2)在山西省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建站单位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合作项目,能为博士及其创新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后勤保障。

(3)建站博士应为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职工,与建站单位无人事隶属关系,申请建站时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4)建站单位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博士签订博士创新站共建协议和科技项目合作协议(合同),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合作方向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导向,协议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5)每名博士领衔的博士创新站原则上不超过1家,博士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6)建站单位与博士及其创新团队合作方向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导向。

【政策奖励】

授牌

【申报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并填写建站申报书(见附件),同时将建站合作协议(合同)及相关建站资料提交市科协,由市科协统一报送省科协。

(2)评审。省科协学会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提出评审意见。

(3)认定。专家评审意见报省科协党组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对无异议的建站单位进行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4)授牌。经认定的山西省“科创中国”博士创新站由省科协统一命名并制作牌匾。

(5)评价。经批准建立的山西省“科创中国”博士创新站,按照有关要求每年进行年度评价,对评定为优秀的博士创新站和建站博士予以表扬和鼓励。

【申报材料】

《山西省“科创中国”博士创新站建站申报书》

【申报时间】

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6日

【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山西省“科创中国”博士创新站建设试点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注意事项

(1)建站单位应于2023年7月26日12:00前将建站单位申报书、合作协议(合同)以及其他印证资料一式三份报送市科协。7月28日12:00前各市科协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科协学会部,与纸质版相同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sxjp2017@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省科协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结果经省科协党组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8月举行授牌仪式。


                        该类型已订阅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 资质认定
    立即评测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立即评测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 市级10万元
    立即评测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