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临汾市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中心)、临汾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构建一流创新生态,进一步完善临汾市科技创新体系,增强为区域和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的能力,高质量布局建设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主要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聚焦“双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发展进行战略布局,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开展协同创新与开放合作。

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主要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或科研优势突出的科研院所牵头,通过集聚整合相关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带动上下游优势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同参与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市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应在临汾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

(二)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力、影响力、号召力。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人员队伍、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等基础条件,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的“中心(本部)”和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500㎡。

(四)符合国家、省和我市产业政策,尤其要符合我市 产业集群战略布局,不存在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严重环境问题或违法失信情况。

(五)符合《临汾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填写临汾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2);

(二)申报组织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把关。申报单位将书面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书和相关附件简装成册(一式5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区域科技管理部门,由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签字盖章后于11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新技术科   师万红  崔安宁  

  电    话:0357-2100985   

  电子邮箱:lf2100985@163.com

附件:

1.附件1:临汾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wps

2.附件2: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doc

        


                                              临汾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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