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3“魅力山西·晋品惠享”旅游消费月活动的通知

晋商消费便〔2023〕102号

各市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晋情消费·全晋乐购”2023消费提振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商消费〔2023〕72号)安排,8月份将组织开展“魅力山西·晋品惠享”旅游消费月系列活动,进一步发挥旅游对消费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巩固旅游消费回升势头,丰富旅游消费场景,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文旅产品,增加消费者幸福感和获得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魅力山西·晋品惠享”旅游消费月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3年8月1日-8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通过丰富消费活动内容、加大消费惠民力度、创新消费产品供给、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等举措,以“文化味”和“烟火气”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惠民措施和消费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乘势而上推动文旅消费稳步增长。

(一)组织“魅力山西·晋品惠享”旅游消费月启动仪式

邀请省直相关部门、文旅企业、网红、媒体等,启动“魅力山西·晋品惠享”旅游消费月活动仪式,发布旅游消费月系列活动,全面推介旅游产品,展示山西地方特色产品,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丰富旅游消费月活动内容

创新消费产品供给,联合景区开展民俗表演、电影放映、文艺演出、文化创意等特色活动,结合避暑、研学、演出等消费热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旅游消费月(季)活动、消夏活动、研学活动等,鼓励演艺项目增加演出场次。鼓励各地推广复制《又见平遥》国家级沉浸式文旅新业态示范案例,用沉浸式表达,充分发掘文旅资源。鼓励省内旅行社丰富旅游包机航线,精心设计旅游路线,与国内外旅游企业相互合作、互送客源。鼓励各市进一步加大旅行社“引客入晋”奖励力度,对入晋包机、专列和大型旅游团队进行奖励。

(三)加大旅游消费惠民力度

鼓励景区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抚对象、公安英烈遗属优抚对象等群体免首道门票,对大中专院校学生、高中应届毕业生、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群体进行门票减免,推行区域旅游景点套票、月票和旅游公交等服务,与省外景区进行门票互免,吸引省内外游客到我省景区游玩。丰富演唱会、音乐节和优质演出、展览等产品供给,组织开展消夏晚会、街头文艺巡演、戏曲展演、文艺汇演、送戏下乡等活动,发展“音乐+旅游”“演出+旅游”等业态。鼓励各市因地制宜推出消费惠民措施,实施消费补贴、积分奖励兑换等政策,通过多种途径发放文旅消费券,用于省内景区门票、住宿、房车旅游产品、研学旅游产品、旅游装备、旅游商品、文艺演出门票和文创产品等,引导文旅市场主体在活动月期间推出各具特色的优惠促销政策。

(四)创新旅游消费活动形式

推出特色“节”“赛”活动,丰富文旅消费业态,释放文旅消费潜力,组织开展啤酒节、潮流音乐节、非遗文化节、旅游美食节、街舞大赛、自行车赛、农民歌手大赛、广场舞大赛等活动,重点开展“中国菜”艺术节暨汾阳美食美酒文化节、运城市第二届沿“黄河一号旅游公路”自驾游暨“黄河一号旅游公路”集结赛等活动,在太原、大同、晋城等地开展啤酒美食节,在阳泉、晋中、运城等地开展音乐节。发挥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营造城市夜经济场景,以夜购、夜食、夜娱、夜游、夜宿等为主要活动方式,组织商业街区、综合体、景点、剧场、民宿等开展丰富多彩的促销让利活动。鼓励各市结合当地文旅资源,组织本地景区、文旅企业等,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旅游消费提质扩容。

(五)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

统筹消费促进和文明建设,全力打响“旅游满意在山西”品牌,规范有序开展文旅消费促进活动。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和导游执业行为,及时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提升居民和消费者的满意度、获得感。完善游客集散、停车场、公共交通、夜间照明、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引导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有品质有温度的旅游目的地。倡议住宿餐饮企业守法经营,诚信待客,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明码标价,坚决制止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诚信经营,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增强服务项目的透明度。美化环境,提升形象,更换陈旧设施,保持店内店外洁净亮美。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对待游客热情、礼貌、文明。注重菜品安全,讲究饭菜质量,打造“山西味道”品牌。

(六)统筹做好旅游消费月的安全工作

旅游消费月期间,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形成全力,共同做好旅游消费月的安全工作。压实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的责任,紧盯道路交通、食品、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随着暑期、汛期旅游旺季的到来,提示游客要密切关注旅游安全,健康平安出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携带违禁危险物品,提前了解安全锤、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门窗位置,掌握紧急逃生正确方法,行驶途中系好安全带。及时关注目的地及沿途天气情况,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根据天气状况及时调整行程。在山区、河谷等区域要防范山体滑坡、落石、泥石流、山洪暴发等安全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上述活动内容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市活动方案,积极组织本地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参加旅游消费月活动,切实做好活动筹办工作,并督促指导活动企业丰富产品供给、强化服务保障,确保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成效。

(二)加大宣传推广。各市要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类媒体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活动氛围。鼓励在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平台开通旅游消费月活动相关话题,组织网红达人通过软文、图片、短视频等自媒体形式,传播山西文化,展示山西美好形象。

(三)做好活动总结。各市要及时报送活动动态信息,上报活动数据和情况总结,内容包括活动特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存在的不足及建议等。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省商务厅消费促进处。

联系人:张文凯

联系电话:15034008200

邮    箱:sxxfcjc@163.com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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