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文旅发〔2023〕7号)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为县(区)人民政府。

二、按要求填报《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申报表》,制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

三、于2023年2月23日前将《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申报表》《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等纸质材料一式7份,电子版材料一式2份(用光盘存储)报送至市文旅局产业科。

联系人:贾中钰

联系方式:0352-7789316 15135219691

电子邮箱:dtswljcyk@163.com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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