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晋商建函〔2024〕3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研究政策,抓好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项目支持方向

各县申报项目时,要严格按照省厅文件支持的“五个方向”筛选符合政策要求、条件成熟且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项目纳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同时,要注意“升级改造”和“建设改造”的区别。

二、关于中央资金支持情况

我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2022年,有2个县3个项目获得中央资金1168万元,支持比例约为16.7%;2023年,有3个县9个项目获得中央资金1327万元,支持比例约为8%;2024年,有2个县5个项目,中央资金尚未明确支持额度。中央资金仅发挥引导性作用,主要资金由企业自筹。各县(市、区)上报项目缺口资金不宜过大。

三、关于资金管理使用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绩效评价、审计、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不得用于活动补贴、物流补贴、土建、楼堂馆所建设等。对于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或安排支持。要加强资产监督管理,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机制。原则上单个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有效投资额的50%。有效投资额需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确认。

请有申报意愿的县(市、区)于2024年11月20日前上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计划、县域商业项目清单和承诺书(政府承诺能按序时进度要求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联系人:周德强  王乐  

电  话:03572013562

邮  箱:lfsswjsck@163.com 

附  件:《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晋商建函〔2024〕367号) 

《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晋商建函〔2024〕367号).pdf

临汾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23日

《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晋商建函〔2024〕367号)_0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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