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函〔2023〕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2023年国家及省市确定的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单位分类和名单具体见附件1。

二、考核细则与评分表

考核细则与评分标准按A类和B类分别考核。具体见附件2、附件3。

三、计分办法

全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综合运用权重赋分制、加分制、减分制等计分办法,总分按100分计。

权重赋分制:一级指标按照满分100分设置各自权重分值,二级指标按照所属一级指标分值设置权重分值,三级指标按照所属二级指标分值设置权重分值。

减分制:常规工作采用减分制。一级指标减分上限为自身权重分值;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减分上限可突破自身权重分值,不可突破一级指标自身权重分值。对于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失职的,单独设置重大扣分项。

加分制:亮点特色工作采用加分制。政务公开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工作,给予加分。部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特定单位,开展效果良好可加分,未开展相关工作倒扣分,加分与倒扣分的分值相同,考察内容对应。

四、考核程序

(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小组由各级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考核小组提前15天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通知,要求被考核单位准备考核相关印证材料。

(三)考核小组采取网上考核、视频考核、征询考核、电话考核、认定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四)考核小组本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填写考核评分表,提出初步考核等次建议,报市政务公开领导组审定。

五、结果运用

(一)根据《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考核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对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和考核中存在明显短板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二)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及结果报市考核办,纳入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附件:1.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对象

      2.2023年度长治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A类)

      3.2023年度长治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B类)



附件1

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对象

(共47个)

A 类(12个):

潞州区、上党区、屯留区、潞城区、襄垣县、平顺县、黎城县、壶关县、长子县、武乡县、沁县、沁源县

B类(35个):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信访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能源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乡村振兴局、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附件2:2023年度长治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A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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