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申报

政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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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解

【支持对象】

各类科技型企业、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山西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条件,具备一定规模的各类科技型企业、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销售收入(或入账经费)总额的3%。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配套研发设施和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

(3)引进院士的研究领域应契合国家、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以及有助于实施重大民生产业,能够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或能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4)申报单位与合作院士的研究领域应密切相关,有明确的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合作事项,并已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且协议有效期应符合工作站建站要求。

(5)申报单位能够满足院士及其团队进站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支持经费、人员配备、科研场所、后勤服务等。

(6)申报单位必须为工作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好院士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安排专门的办公场地。

(7)近三年承担省、市财政经费项目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处罚,或履行项目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申报院士工作站资格,弄虚作假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政策奖励】

对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建站补助,分3年补助到位。

【申报程序】

(1)推荐。符合建站条件的单位,从山西省科协网站下载申请材料(网址:http:www.sxast.cn),将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属市科协审核;市科协审核同意后,提交至山西省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完成推荐工作。

(2)评审。省科协与省财政厅组织相关领域的学科专家,对各市科协推荐的建站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省科协党组审定。

(3)公示。省科协将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最终确定为2023年建立院士工作站单位。

(4)公布。2023年建立院士工作站名单将在公示结束后,在山西省科协网站进行公布。

【申报材料】

《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申报资料》

【申报时间】

2023年7月14日——2023年9月15日

【政策依据】

关于2023年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申报的通知


注意事项

(1)各市科协要加大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切实把符合条件、与院士有合作基础、有发展前景的建站单位推荐上来。

(2)申请建站单位请认真按照附件准备相关材料,内容实事求是,完整准确。

(3)根据有关规定,申报单位建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即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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