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书面调研的通知

晋科函〔2022〕158号

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各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我省于3月14日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推动改革政策更好地落地见效,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书面调研。调研主要内容如下:

1.开展《实施意见》及相关政策宣传培训情况;

2.本地区、本部门清理修改相关制度规定情况;项目承担单位修订本单位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及制定落实细则情况;

3.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具体举措及好的经验做法;

4.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

请结合以上调研内容,梳理形成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情况报告。报告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22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同时将报告电子版及已出台的制度、落实细则等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   李  森

电  话:0351-4921806,18636633057

邮  箱:18636633057@163.com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A座1221室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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