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申报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知

吕农发〔2024〕67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直相关培训单位:

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原因,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转移至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为更好地完成好省厅下达任务,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域内大中专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家庭农场,以及职教中心、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职业培训学校等。  

二、申报资格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5.具备或能聘用一批较为稳定的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学校)、田间学校优先录用并承担培训任务。

8.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专账,年度任务完成后进行项目专项审计。

9.完成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质量评价自评,县级初评85分以上的。(见《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培育质量效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10.对省市两级抽查整改不到位的机构不得申报。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1.所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推荐文件。

2.申报机构申请书。

3.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7.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8.申报单位对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承诺书,承诺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专账,年度任务完成后进行项目专项审计。

9.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质量评价自评表,县级初评汇总表。

四、遴选程序

1.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

2.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实地考察、审核、文件推荐上报。

3.市农业农村局个别抽查,并组织各县市区评审。

4.公示、下达批复文件、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发动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申报,要在掌握培训机构承载能力、确保任务顺利完成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筛选推荐,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对所推荐机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每个县(市、区)推荐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

2.市级培训机构原则上在市级以上(包括市级)大中专院校中遴选,申报资料附学校自荐文件统一胶装成册直接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3.县市区培训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并将所有申报资料一式2份(市、县各留1份),统一A4格式胶装成册,报所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县市区汇总后务于7月13日前上报市局社会事业促进科。

联系人:李福连  马永红  

邮箱:llxnb1@163.com

附件:2024年吕梁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1734664658131.jpg

                        该类型已订阅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 资质认定
    立即评测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立即评测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 市级10万元
    立即评测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